2017年2月,李某、龔某開始了第一次有預謀的作案。二人駕駛機動車在人煙稀少的路段,制造了一起虛假汽車追尾事故,之后利用工作便利,修理車輛并從中獲利,第一次便騙到保險金5000余元。在嘗到賺快錢的“甜頭”后,二人膽子越來越大,先后4次通過制造虛假事故共騙取保險金30000余元。

  2017年6月,陳某、龔某向往常一樣駕駛機動車前往西區格里坪制造虛假事故,因作假痕跡過于明顯,保險公司定損員心生懷疑、反復詢問,二人怕事情敗露,便放棄了本次詐騙,自掏2000余元修理了汽車,“偷雞不成蝕把米”讓陳某打上了偏主意——“拉攏”定損員。自此,陳某、龔某、李某等人便通過請客送禮拉近關系、約定騙保成功過后給予高額分成等方式,腐蝕拉攏4家保險公司定損員周某、王某等數人。

  確保萬無一失后,陳某、龔某等人越發猖狂,不僅合伙開設汽車修理廠,還組織親友張某、李某等10余人開始購置寶馬、奧迪、凱迪拉克等二手豪車,在四川、云南、貴州等地故意制造車輛事故,再拍攝照片交由事先聯系好的定損人員,瘋狂地騙取保險公司保金。

  因案發時間久遠,加之案發地點多為隱蔽路段,大量第一手證據缺失,破案面臨諸多棘手難題。辦案民警通過周密部署、反復走訪、嚴密搜查,固定了大量證據,如山“鐵證”徹底打消了犯罪嫌疑人的僥幸心理,并如實交代犯罪事實。

  據統計,2017年至2018年間,陳某、龔某、李某等人,勾結保險公司定損員,先后制造虛假車輛事故40余起,涉案金額高達100余萬。

  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陳某、龔某等人被攀枝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隨著15名犯罪嫌疑人的迅速落網(其中保險公司定損員4人),攀枝花保險業的一顆毒瘤被徹底鏟除。

  警方提示:車輛發生事故后應及時報警、報告保險公司依法處理,切勿為了修車時減少個人損失而虛構情節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更不能為了獲取非法利益,鋌而走險虛構事實進行保險詐騙。保險公司、金融機構更應建立健全承保、理賠、保單變更等各環節的審核風控機制,嚴防不法分子實施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