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林 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11月22日,四川在線記者從中江縣人民檢察院獲悉,由該院提起公訴的蘇某、卿某幫助德陽市人防辦原主任盧某洗錢罪兩案進行了合并宣判。該案系中江縣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洗錢犯罪案件。
審查起訴期間,承辦檢察官全面、詳細審查了該案案件材料,經查:2012年9月至2014年4月期間,時任德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的盧某利用職務之便,分三次共計收受賄賂款274萬元。蘇某、卿某明知巨額錢款系盧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受賄所得,仍為其提供虛假合同幫助其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其中蘇某涉案金額120萬元,卿某涉案金額154萬元,蘇某、卿某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規定,已構成洗錢罪,故依法追訴蘇某、卿某洗錢罪的犯罪事實。
庭審中,承辦檢察官圍繞蘇某、卿某犯罪事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全面客觀出示了相關證據,從蘇某、卿某的認知能力、贓款財物所有人的職業身份、贓款的種類、數額、轉移方式及事后蘇某、卿某和盧某的各種行為表現四個方面全面闡述蘇某、卿某明知274萬元系盧某貪污受賄所得,為盧某提供虛假合同幫助其掩飾和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應當以洗錢罪追究蘇某、卿某的刑事責任,有力指控了蘇某、卿某的洗錢犯罪。
經審理,中江縣法院以洗錢罪判處蘇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以洗錢罪判處卿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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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鋒,男,漢族,1963年1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德陽市政府辦公室正處級秘書,德陽市接待辦主任助理,德陽市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德陽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德陽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德陽市經濟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德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2020年8月27日,德陽市紀委監委對盧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2021年2月,經德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給予盧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1年7月,德陽市中江縣人民檢察院以盧鋒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向中江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綜合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