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三:新增線上渠道

  強化“天府救助通”平臺應用,群眾可采取互聯網方式提出申請,明確可通過國家或地方政務服務平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查詢獲取的相關材料,不再要求群眾重復提交。

  亮點四:優化簡化流程

  落實“放管服”改革,明確具備條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將低保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低保審核確認工作時限由原來的37個工作日縮短為30個工作日以內。此外,降低了入戶抽查比例,靈活保留民主評議環節。

  亮點五:完善動態管理

  對于家庭成員中有重病、重殘人員且收入基本無變化或短期內家庭經濟狀況和家庭成員基本情況相對穩定的低保家庭,由每半年復核一次修改為每年復核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低保家庭,由城市按月、農村按季復核均修改為每半年復核一次。

  亮點六:低保金按月及時、足額發放

  規定低保金可采取補差或分檔方式發放,明確采用分檔發放的,各檔計發標準應當與家庭困難程度相符合,原則上不得少于3檔,嚴禁實行平均發放。低保金發放由原城市按月、金融不發達農村地區按季發放均修改為按月及時、足額發放,且原則上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到低保家庭的賬戶,確保資金發放安全、及時、快捷。

  亮點七:強化政策銜接

  為鼓勵困難群眾積極就業、自立自強,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并對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低保家庭,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漸退期。

  民政廳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