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魏馮

  12月3日,記者從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獲悉,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6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

  經達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等3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成都市益誠藥業有限公司等6家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6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達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成都市益誠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谷精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經達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四川天植中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山萸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經成都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成都市明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炙甘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成都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四川同正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蒲黃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總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經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涼山新鑫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菊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

  經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甘肅岷歸中藥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甘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并切實進行整改。

  三、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并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附件:6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