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好景”不長,2020年11月10日,警察登門將吳某某等人擋獲。現場,六十余部手機一字排開,每部手機的攝像頭上都被貼上了膠帶。“這是為了防止與被害人聊天的過程中突然點開視頻聊天穿幫。”一名犯罪嫌疑人交代。

  被害人均在國外,案子怎么辦?

  本案所有被害人都在國外,分布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疫情之下,出國取證幾乎不可能。

  在被害人沒有報案且身份不明的情況下,怎么認定犯罪分子詐騙成功了呢?一個個困難擺在了辦案人員面前。

  經過反復研究,提前介入案件的檢察官提出了通過網絡遠程跨境取證并對全部取證過程錄音錄像的意見建議,既能確保證據的客觀真實,也符合法律關于特殊情況下證據提取的規定。該建議最終被公安機關采納,成功解決了跨境取證難題,為案件的成功指控打下基礎。

  “日常聊天信息,沒有直接提出轉錢等內容,都不是詐騙信息。”辦案過程中用,多個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都提出該辯護意見。

  “如果這些都不是詐騙信息,那本案四個詐騙團伙中,除了成功詐騙到2000美元的團伙外,其他三個團伙均無法定罪。”面對這樣的疑惑,金牛區檢察院開展了專家論證。

  經過內部檢察官聯席會多次討論,在形成初步意見并總結分歧焦點后,金牛區檢察院邀請了多名高校法學專家,就這一問題開展專門論證。最終,專家一致認可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即詐騙信息并非僅限于讓被害人直接轉錢的內容,為了詐騙而發送的信息全部都應當屬于詐騙信息。

  通過與辯護人交換意見以及釋法說理,最后犯罪嫌疑人和辯護人均認可了檢察機關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認罪認罰。

  “空殼公司”不是犯罪的“避風港”

  案件雖然告以段落,但事情還遠未結束。

  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吳某某團伙利用“空殼公司”的外衣,為犯罪提供掩護,而這并不是偶然事件。

  檢察機關通過調查研究和走訪,依法向主管部門發出了切實可行的檢察建議,并在宣告送達檢察建議的過程中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到場監督,引起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迅速按照檢察建議的內容采取措施,對轄區內的公司進行了全面梳理,最終成功清理“空殼公司”27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