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鐘帆

  12月15日,巴中市召開《巴中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該《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條例》規定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主管部門等內容,將冷光煙花、鋼絲棉煙花納入禁止燃放管理。同時,該《條例》明確禁止燃放的區域、地點、場所,禁止燃放區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同時對春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期間,授權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落實定時定點燃放措施。

  其中,《條例》第四條明確提到:“巴中市(含巴州區、恩陽區、巴中經濟開發區)城市建成區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背诉@些區域外,《條例》第五條還規定,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加(配)油(氣)站、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醫療機構等地點、場所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此外,對于違反規定,在禁燃煙花爆竹的時段或者區域、地點、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條例》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痹诮谷挤艆^域、地點和場所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并處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條例》附則部分,還規定了孔明燈參照本條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