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發展改革委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明年元旦開始,執行新的分時電價機制。

  為何要出臺新的分時電價機制?對于普通居民而言,又意味著什么?

  為啥調?設置一個“信號燈”,以改善電力供需

  記者注意到,這不是四川首次調整峰谷電價政策。此前的2017年,四川就根據豐水期和枯水期,劃定電價高峰時段和低谷時段,以及對應的電價調整幅度。

  為何又要進一步調整?首先,宏觀環境在變。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對能源供應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前不久的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就明確調整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確保做到有序降碳、有效降碳、安全降碳。

  其次,電價形成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劃分粗,幅度小。”這是不少業內人士對此前四川峰谷電價政策的評價。最新一次調整中,四川高峰低谷時段電價比值為3:1。

  根據《通知》,四川的峰平谷時段、尖峰時段劃分更加清晰,對應的電價調整幅度更大。其中,每日峰平谷時段劃分為:高峰時段為當日11時至12時、14時至21時;平段為當日7時至11時、12時至14時、21時至23時;低谷時段為當日23時至次日7時。尖峰時段則分別是:夏季的7月26日-8月25日每日15時至17時和冬季12月26日-次年1月25日的19時至21時。其對應的電價分別是:每日的高峰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60%,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60%。而峰平谷價差比為1.6:1:0.4。至于尖峰時段的電價,要在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0%。高峰低谷的電價比值已經進一步拉大至4:1。

  “層次更明確。就像一個信號燈,倒逼用戶慎重選擇用電時段。”前述負責人介紹,更加精細化地設置峰平谷電價時段及尖峰時段、更大幅度地調整不同時段電價,目的就是更好引導用戶削峰填谷、改善電力供需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