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勤華

  記者12月21日從會理市紀委監委獲悉,該委通報了6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1。會理市太平鎮滴水巖村黨委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赫元華酒駕問題。

  2021年5月13日,赫元華飲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赫元華的呼氣酒精含量為33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1年5月,會理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給予赫元華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12月,赫元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會理市民族中學(會理市實驗中學)副校長朱文山酒駕問題。2021年6月15日,朱文山飲酒后駕駛普通兩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朱文山的呼氣酒精含量為5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1年6月,會理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給予朱文山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12月,朱文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會理市鹿廠中學黨支部書記、校長尹力酒駕問題。

  2019年9月20日,尹力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尹力的呼氣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19年9月,會理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給予尹力罰款19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2021年11月,尹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原會理縣彰冠鎮大發村黨委副書記王美金醉駕問題。

  2021年6月7日,王美金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與對向行駛車輛的駕駛員付某鳳因讓行一事發生沖突,隨后付某鳳向會理縣公安局彰冠派出所報警求助。經鑒定,王美金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6.8mg/100ml。2021年9月,會理縣人民檢察院認為王美金涉嫌危險駕駛罪,但具有從輕減輕情節,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決定對王美金不起訴。2021年12月,王美金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5。會理市新安鄉馬鞍橋村村民羅元明醉駕問題。

  2019年3月18日,羅元明飲酒后無證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鑒定,羅元明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5.6mg/100ml。2019年9月,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判決羅元明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20年12月,羅元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6。原會理縣太平鎮滴水巖村黨支部書記王光貴醉駕問題。

  2019年2月7日,王光貴飲酒后駕駛普通兩輪摩托車,與一小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人員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鑒定,王光貴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5.6mg/100ml。2019年6月,會理縣人民法院判決王光貴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20年4月,王光貴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