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聘為由 組建跨國電詐集團
2018年以來,夏佳(在逃)、孫榮光(在逃)、夏濤(在逃)等人通過招聘、介紹等方式招募人員組成跨國電信詐騙集團。
夏佳通過其在廣州設立的廣告公司,邀請、招募被告人折剛等人到該公司從事“廣告推廣”,通過設計制作網頁,在網上推廣股票等宣傳方式吸納“股民”信息,誘使有投資意愿的被害人加入由夏佳詐騙集團“業務部”創建的“殺豬盤”微信、QQ群。
該詐騙集團所謂的投資“老師”和“水軍”們通過“話術”引誘被害者投資虛擬貨幣。最后制造“投資虧損”假象,當被害人整體大量“虧損”后,詐騙集團開始“割盤”,拒絕被害人提取資金,將ping臺關閉,業務員全部交回工作手機,毀滅所有數據,最終侵吞被害人資金。該詐騙集團先后在中國廣州、柬埔寨金邊、波貝及菲律賓馬尼拉等地設置詐騙窩點對中國大陸民眾行騙。截至案發,查實被害人已逾500人,涉案金額高達1.4億余元。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該詐騙集團先后在柬埔寨金邊、波貝、中國廣州、菲律賓等地,以上述手法實施詐騙,共計騙取500余名被害人的金額逾1.4億元。其中,現已查實,柬埔寨金邊騙取被害人10名,金額555萬余元;柬埔寨波貝騙取被害人61名,金額4067萬余元;中國廣州騙取被害人384名,金額7269萬余元;菲律賓馬尼拉騙取被害人51名,金額2731萬余元。
另查明,被告人劉金鳳、李文姚經夏佳招聘,在廣州設立的公司為詐騙集團擔任會計和出納。劉金鳳在工作期間發現夏佳不會詳細審核工資總額的細節,于是與李文姚合謀利用制作、審核工資表及發放工資的機會,虛報親朋好友的銀行卡為工資卡,騙取虛報的“工資”共計90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