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0名被告人均獲刑 共計計判處罰金6921.7萬元
2021年,在四川高院的統籌協調下,達州、南充、廣安、巴中、內江5市的20個基層法院分別受理了49件“5.09”專案系列詐騙案件。經過多次補訴、開庭審理,至2021年12月17日,20個基層法院已完成對49件共計590名被告人的一審宣判工作。
四川高院副院長秦海介紹,一審判決認定590名被告人中,582名構成詐騙罪、8名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本著寬嚴相濟形勢政策,根據各被告人在電信網絡詐騙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觀惡性、違法所得、認罪態度等因素,一審判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12人,5-10年有期徒刑被告人229人,3-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328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21人,適用緩刑被告人13人,對所有被告人并處罰金,共計6921.7萬元,追繳違法所得2820萬元用于退賠被害人。
據悉,本案的一審判決,對絕大部分被告人判處的罰金都在5萬元以上,最高的達到了60萬元,全案累計判處罰金6921.7萬元。對于犯罪分子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用于退賠被害人,全案共計追繳違法所得2820萬元。同時,對于在逃的首要分子,對其財產依法采取查封、凍結,以達到對詐騙集團“打財斷血”的目的。
在發布會上,秦海還透露,四川法院高度重視電詐犯罪打擊工作,2016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生效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關聯犯罪案件共計2347件7169人,其中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達1120人,罰金刑總金額3億元,挽回經濟損失近8億元。
法官提醒:
預防電信網絡詐騙,應當堅持“防”字當先,做到以下幾點:
1。要廣泛了解認知電信網絡詐騙的防騙知識,增強防騙意識,不輕信“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2。不輕信所謂海外、國際等“高端品牌”,他們往往打著“高端”的幌子,迷惑民眾,讓大家更不容易辨別其真偽,無法識破他們的騙局;
3。轉賬賬戶為私人賬戶且頻繁更換賬戶的,均是詐騙;
4。在無法準確確認對方身份時,一律不匯款、不轉賬;
5。冷靜思考、理性對待,不輕信、不慌張、不貪心、不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