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被前男友糾纏,小美(化名)一氣之下在網絡上公開感情經歷,指責前男友大強(化名)及其現女友小芳(化名)。沒想到,這一行為卻讓小美吃上了官司。今年8月9日,小芳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小美訴至法院。

  日前,記者從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成都互聯網法庭獲悉,經審理,法庭支持了小芳的訴求,判決小美賠償小芳精神損失費500元,并在本人QQ空間和微信朋友圈使用實名認證登載致歉聲明1日。

  “以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男女情感糾紛為切入,該案以小見大。”在該案審判員、成都互聯網法庭法官陳曉看來,微信朋友圈、微博、QQ空間等雖為網絡虛擬空間,卻非法外之地,任何組織和個人的言論和相關行為亦應當劃定邊界。那么,網絡言論的邊界在哪里?一旦越界,將面臨怎樣的后果?圍繞這些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相關法律人士。

  因情感 朋友圈吐槽前男友及其現女友

  “劈腿和被小三上位都是不光彩的事,你所珍貴的人生伴侶在我眼里不過是一坨已經爛透了的垃圾……有的人可以做垃圾回收站,我不可以。”“我真的覺得你有點白蓮”“我做到了干凈灑脫轉身,為什么你們還要扭著臊呢?我說一句兩位跳梁小丑簡直不要臉,不為過吧?”……2020年8月24日,小美在其微信朋友圈、QQ空間發布長文《某中學的大強和小芳不要再給我打電話了》,描述自己與大強、小芳三人的感情糾葛及自己的內心感受。

  據了解,小美、小芳、大強三人曾就讀于同一中學,大強是小美的前男友、小芳的現男友。

  2020年4月,大強在和小美交往期間,經親戚介紹又和小芳開始交往,并確認了戀愛關系。5月初,大強與小美分手。即使戀愛關系結束,大強和小美仍有聯絡,包括互發微信、撥打語音電話。大強還多次表達復合意愿:“不管怎樣,你都是我最想要走下去的?!薄八晕覀儾灰撓祮幔吭谝黄鹩衷鯓?,你不知道回來挖墻腳嗎?”“你已經跟我說了很多遍不要聯系了,可我還是改變不了厚著臉尬聊?!?/p>

  2020年6月,小芳與小美見面,雙方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小美多次向小芳發送其與大強交往經過等信息,表達了大強個人品行不良,不希望小芳受到傷害等意思,小芳均未予回復。

  2020年8月24日,小美在其微信朋友圈、QQ空間公開發布《某中學的大強和小芳不要再給我打電話了》一文。一天后,小美將微信朋友圈、QQ空間瀏覽權限設置為僅本人可見。

  在一天的時間內,小美微信朋友圈點贊2人、可見朋友18人,其中多人系兩人同學。

  不久,小芳以名譽侵權為由,將小美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小美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和門店經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