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元峰利用擔任四川省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黨委書記、院長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企業和個人向四川省人民醫院及輔導醫院銷售醫療設備、藥品耗材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王某等9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18.9498萬元。2006年12月,四川省人民醫院監審處發現該院護理部結余賬外資金150.95萬元,時任四川省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的李元峰與其他三人商議后,決定4人分別保管該筆資金。李元峰退休后,將其保管的28萬元予以侵吞。
庭審中,合議庭組織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充分進行了舉證、質證及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表示認罪認罰,充分認識自身行為的嚴重錯誤,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希望其他人員引以為戒。合議庭休庭進行評議后當庭宣判:被告人李元峰犯受賄罪、貪污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宣判后,被告人李元峰當庭表示不上訴。
該案由四川省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高級法官吳洪汛擔任審判長,四川省自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黃國清出庭支持公訴。
醫療衛生事業,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醫療衛生領域腐敗,不僅破壞了行業風氣,嚴重損害衛生健康事業的發展,更加重了患者負擔,侵蝕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強調,持續糾治醫療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嚴肅查處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為。
本案系四川法院近期受理的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典型案例,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充分發揮重點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庭審警示教育作用,推進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自貢市法檢兩長同庭辦案,依法履職。
四川省紀委監委、四川高院組織全省醫療系統共計2100余人,在自貢庭審現場和四川高院、全省30個中基層法院通過庭審直播視頻同步旁聽庭審,旨在用好身邊典型案例“活教材”,讓黨員領導干部近距離感受法律的威嚴和違紀違法的教訓,以達到“庭審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進一步強化領導干部底線思維和法紀意識,守好紀律紅線,時刻緊繃廉潔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不斷在醫療衛生領域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