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部分綜合中國政府網消息

  2022年元旦到來,一大波重磅法規也將實施。其中,四川就有多部重磅法規也將在1月1日施行。一起來看看!

  共護嘉陵江生態環境

  川渝協同立法成果1月1日施行

  同步通過、同步公布的《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嘉陵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的決定》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這是川渝協同立法的又一成果,將有助于協同推進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助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

  《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共分為規劃管理、資源保護、污染防治、區域協作、法律責任等9個章節,共計107條細則,詳細全面地“勾勒”出治理保護藍圖。《條例》對嘉陵江全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進行了前瞻性的頂層設計和整體思考,將近年全省乃至全國一些好的經驗做法轉化為法律規定,確保嘉陵江流域水質持續改善。

  用法律護航鄉村振興

  《四川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設置了規劃布局、產業發展、人才支撐等9個章節,用法律護航鄉村振興。《條例》針對四川撤村建居增多、涉農區域廣的特點,明確定義了四川鄉村的范圍:包括鄉鎮、村、涉農社區、農(林、牧、漁)場等。同時提出,要以片區(經濟區)為單元編制鄉村規劃,推動鎮鄉級規劃全覆蓋,村級規劃按需應編盡編。《條例》還明確,要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動態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欠發達地區幫扶長效機制。同時,對于涉農債券資金安排使用、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涉農使用實施等給出了具體方案。

  增設反不正當競爭環境建設

  《四川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四川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將于1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共六章三十二條,分總則、反不正當競爭環境建設、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調查、法律責任以及附則。

  《條例》從執法標準統一、執法信息共享、執法結果互認等方面深化川渝市場監管合作。加強各地區與各部門間應加強溝通協作,完善信息交換、案件線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強聯合辦案、關聯案件協查、委托調查取證,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保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條例》增設反不正當競爭環境建設,圍繞多角度、多主體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共同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進一步強調經營者主體責任;強化行業組織在反不正當競爭中的作用;強化信用約束,對失信市場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強化能力建設,通過現代信息技術等多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加強監管中的事前指引,引導經營者認識不正當競爭的危害性;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反不正當競爭;加強人大監督作用。《條例》還結合地方實際與執法實踐,在上位法基礎上對類型化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豐富和完善。對商業混淆、商業賄賂、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不正當有獎銷售、商業詆毀、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等具體不正當爭行的表現形式和特點以及處罰作了進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