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金融行業監管持續從嚴,處罰高壓態勢不減。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四川銀保監局以及省內銀保監分局發布罰單198張,較2020年324張有所減少。從違規原因來看,涉房違規仍是監管嚴打的重點;同時,貸款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等問題亦較為集中。

  分析人士認為,在嚴監管環境下,絕大多數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會有明顯收斂。監管對銀行涉房業務、信貸業務等將會持續從嚴,金融機構如不進行更加審慎的經營和更細致的風控,仍可能觸發監管處罰標準。

  ■ 本報記者 吉雪嬌

  涉房、信貸違規仍存

  2021年,從四川金融業罰單來看,涉房違規仍是監管嚴打的重點;同時,貸款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等問題亦較為集中。

  涉房違規涉及多家大型商業銀行。以某國有銀行為例,該行四川省分行營業部、成都蜀都支行、金牛支行、錦城支行均因相關違規受到處罰,罰金合計超200萬元。根據罰單,其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房地產開發貸款項目資本金來源審核和貸款用途管控不盡職,以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形式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融資,違規向不符合條件個人發放“年齡接力”住房按揭貸款,支付審核及貸后管控未盡職,貸款被變相用于支付土地契稅等。

  貸款業務方面,亦有多家銀行“踩雷”,部分銀行屢現違規。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四川省分行、成都郫都區支行、仁壽縣支行、宜賓市南溪區支行、南充市分行、涼山彝族自治州分行因存在貸款支付管理不到位;未嚴格進行支付管理,導致大額貸款資金長期滯留;未嚴格執行實貸實付;貸后管理不到位,資金回流借款人等違規受到處罰。同時,宜賓市商業銀行珙縣支行、筠連支行、高縣支行;廣安農村商業銀行廣安支行、弘前支行、中橋支行收到罰單的主要原因,亦為貸款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此外,2021年,金融機構在貸款業務方面的主要違規行為還包括:違法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致使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未嚴格執行受托支付、以貸收息,未盡職核實貸款資金真實用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款支付審核和貸后管理不盡責導致貸款被挪用等。

  加強貸款“三查”力度

  在分析人士看來,金融機構涉房、貸款業務違規,主要是由于存在套利空間;同時,監管和金融機構內部存在監管短板或盲區。其中,資金涉房業務違規,容易滋生局部金融風險,削弱宏觀調控政策效果,并損害區域經濟中長期發展潛力。

  從消費者的反饋來看,貸款業務也是投訴的“重災區”。據銀保監會通報數據,2021年第三季度,涉及個人貸款業務投訴28026件,同比增長38.6%,占投訴總量的32.1%。在涉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投訴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5640件,同比增長38.9%;在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投訴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4031件,同比增長34.5%;在涉及外資法人銀行的投訴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64件,同比增長30.6%。

  對此,金融行業監管持續從嚴,相關處罰高壓態勢不減,通過運用行政處罰手段保障金融監管有效開展,切實維護金融安全。

  2021年6月,銀保監會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活動。根據活動工作要點,明確緊盯重點風險領域的內控合規建設。授信業務領域,要加強統一授信管理和貸款“三查”力度,夯實資產質量,嚴防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房地產等領域,警惕信用債違約風險。

  “在嚴監管環境下,絕大多數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會有明顯收斂。”分析人士認為,未來監管對銀行涉房業務、信貸業務等將會持續從嚴,金融機構如不進行更加審慎的經營和更細致的風控,仍可能觸發監管處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