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殷鵬
1月5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經過兩輪磋商,近日綿陽市安州區磷石膏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正式簽訂,賠償金額達到7400余萬元。此次協議的成功簽訂,標志著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通過“以案促改”的方式落地落實,并向更寬領域持續推進。

據悉,在簽字儀式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部門綿陽市生態環境局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綿陽市神龍重科實業有限公司、綿陽市安州區路林磷化工有限公司、綿陽市金鴻飼料有限公司、綿陽辰南科技有限公司依據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出具的《綿陽市安州區磷石膏堆場土壤和地下水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報告》,經過再次磋商,最終確認賠償金額,并協商議定賠償金支付方式。
四川在線記者了解到,安州區磷石膏生態損害賠償案件來源2018年11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中通報的典型案例,四家磷石膏企業在綿陽市委、市政府以及安州區委、區政府的督導下,在市級及安州區相關部門督查指導下,采取綜合利用、封存、堆場治理等措施,于2020年12月完成約311萬噸磷石膏的整改銷號。
按照中央、省、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政策規定,作為綿陽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權利人部門綿陽市生態環境局于2020年1月啟動安州區磷石膏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安州區政府、綿陽市農業局、綿陽市林業局、綿陽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積極配合開展調查,5次召開推進會,2021年5月,四家磷石膏企業共同委托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開展評估鑒定。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2018年起,我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四川積極行動,將各市(州)黨委政府和有關省級部門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和省級環保督察范圍,下一步,還將建立健全多部門案件會商、雙向咨詢、聯合辦案等聯動機制,大力培育和發展環境損害類司法鑒定機構和評估機構,培養一批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推動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再上新臺階,為筑牢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屏障作出更大貢獻。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