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1月7日電(記者董小紅、李倩薇)7日,備受關注的“四川教師強制猥褻男學生”案件在成都一審宣判。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梁崗被控犯強制猥褻罪一案公開宣判,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梁崗有期徒刑八年;禁止梁崗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教育、培訓相關職業。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梁崗于2016年至2018年在成都某中學任教期間,先后將當時正在接受其教導的夏某某,畢業后就讀大學的學生龔某某、楊某等六人,分別約至梁崗家中、酒店,實施強制猥褻行為。

  法院認為,被告人梁崗強制猥褻七名被害人,對象包括正在接受其教導的學生和已畢業的學生(其中未成年人兩名),屬于法律規定的強制猥褻罪的“其他惡劣情節”,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被告人梁崗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達成和解,并當庭道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撤回起訴。被害人近親屬、成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人員及社會各界群眾20余人旁聽了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