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廣元市劍閣縣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涉案的17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十個月至四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5千元至41萬元不等罰金,對犯罪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據了解,2020年2月以來,被告人朱某、王某柯、李某等人先后在多地搭建“接碼”工作室窩點,大肆倒賣電話號碼、驗證碼,通過“貓池”設備將大量多開、偷開、騙開的手機號卡接入互聯網,向他人提供短信驗證碼服務,以此獲取高額利潤。案發時,偷開手機卡共計9000余張,提供驗證碼17000余條,違法所得82萬余元。
同時,柳某濤、李某華、倪某成等人以免費贈送“王者榮耀”手游皮膚等方式騙取他人微信,并使用手機號碼和短信驗證碼更改微信號綁定手機,通過出售這些騙取的微信號獲利。到案時,騙取、倒賣微信號共計1400余組,違法所得近5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朱某等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非法獲取、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對朱某等17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網絡的普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類違法犯罪日益突出,互聯網上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泛濫,由此滋生的電信詐騙、勒索等犯罪行為屢打不絕。本案中,被告人朱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向其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此牟利,淪為了網絡犯罪的“幫兇”。
在此法官提醒廣大人民群眾,為他人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提供開辦銀行卡、電話卡等服務均涉嫌違法犯罪,切莫貪圖蠅頭小利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廣大民眾要切實增強預防詐騙的意識,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電話和短信,不輕易透露自己的個人信息,不向他人租借電話卡等,對犯罪分子的各種“套路”保持清醒的頭腦和理性的思考,避免上當受騙。
(劉宗元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郝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