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2020年8月、9月,四川涼山州金融工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賀雪梅,西昌市委原書記李俊先后“落馬”,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1月6日,澎湃新聞注意到,裁判文書網近期公布了《賀雪梅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李俊、賀雪梅二人系夫妻關系。

  根據判決書,長期以來,賀雪梅和李俊共同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486.57萬元,同時賀雪梅利用后者擔任西昌市長、市委書記的影響力,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幣1010萬元。對此,四川省馬爾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賀雪梅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所得贓款依法予以追繳。

  此外,澎湃新聞注意到,判決書中還提及2020年11月“落馬”的西昌市原副市長肖斌,他在賀雪梅一案中,扮演了“掮客”角色——其受朋友梁某所托,請賀雪梅幫忙“打招呼”,使梁某獲得了某工程的承包權。事后,賀雪梅、肖斌分別從梁某處得到210萬元、50萬元“感謝費”。

  夫妻二人一個月內先后“落馬”

  2020年8月10日,根據四川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涼山州金融工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賀雪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1年2月19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在通報中指出,賀雪梅“恣意妄為”,利用其親屬的權力和影響,大搞權錢交易,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為他人在項目承建和推進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公開履歷顯示,賀雪梅,1970年6月生,曾在西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工作,2002年起先后任西昌市政府副市長、西昌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市委副書記。2008年12月,賀雪梅調入涼山州統計局工作,先后擔任黨組書記、局長。2015年12月,賀雪梅任涼山州政務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2019年2月至

  “落馬”時,其一直擔任涼山州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

  而在賀雪梅接受調查后不久,2020年8月12日,西昌市召開領導干部大會,宣告免去時任西昌市委書記、常委、委員李俊的職務,另有任用。但根據四川省紀委監委公布的簡歷,李俊在前一月已被免職,在西昌市委辦公室工作。同年9月11日,“廉潔四川”微信公號披露,李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968年出生的李俊早年在四川省委組織部工作,此后歷任涼山州委副秘書長,涼山州委副秘書長、州委辦公室主任等職,2006年任西昌市委副書記,同年出任西昌市委副書記、市長,2013年4月起任西昌市委書記。根據履歷,李俊、賀雪梅兩人曾在同一時期擔任“市委副書記”。

  2021年3月2日,四川省紀委監委通報稱,李俊“家風不正,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配偶收受他人財物,將本人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對西昌市“3.30”火災有關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等等。

  根據四川省紀委監委前述通報,賀雪梅、李俊均被開除黨籍、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1年3月26日,四川省馬爾康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賀雪梅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向馬爾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澎湃新聞注意到,根據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賀雪梅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李俊與賀雪梅系夫妻關系,前述四川省紀委監委通報中提及的李俊“配偶”,即為賀雪梅。同時,判決書顯示,兩人系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