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莊岸
近期,四川省涼山州越西縣法院審結了一起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案件。涼山州甘洛縣公安局多名戶政人員參與其中,他們以冒用他人已被凍結或遷出戶口、死亡未注銷戶口等名額等方式偽造虛假身份戶籍信息販賣,購買者中多人來自臺灣地區。
判決書顯示,經法院審理認定,10名被告人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有關居民身份證件管理制度,通過負責身份證件辦理的戶政管理人員,偽造、變造、買賣他人居民身份證件及戶口簿等共計49人次。其中,兩名涉案被告人單獨參與辦理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共21人次,10名被告人非法獲利34.3萬元。
越西縣法院一審認定10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了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不等,同時并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
目前,四川涼山州甘洛縣公安局參與協助辦理虛假身份證件的民警、輔警等經辦人均已被采取了強制措施。當地紀檢部門的通報中指出,“相關行為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冒用真實戶口名額辦假證,最高賣18萬
案涉49個虛假身份戶籍信息,都是冒用真實的戶口名額,均出自公安戶政部門。據四川省越西縣檢察院指控:2016年至2019年間,被告人林海燕、鐘秀娟等十人為謀取非法利益,通過在旅行社從事代辦旅游簽證等工作,招攬需要購買偽造戶籍、身份證人員,然后聯系四川當地人胡永華、阿某等,隨后伙同他人通過負有辦理身份證件職責的甘洛縣公安戶政人員阿某1、吳某1和阿某2,通過偽造戶籍的方式辦理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檢方指控稱,被告人林海燕、鐘秀娟等人在為他人辦理虛假戶籍和居民身份證的過程中,收取每名辦證人的費用有的高達18萬元,最低價格則為5000元,其他被告人還從中賺取數額不等的差價,單個個案非法獲利金額從2.2萬元至20余萬元不等。
甘洛縣公安局戶籍民警張軍(化名)供述說,辦假證冒用的戶口是被凍結了的戶口,具體流程是有戶籍管理權限的人員從系統里找到被凍結的戶口,經過戶籍管理人員和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填好“以前未照過二代身份證,現在需要辦理二代身份證要求解凍”等理由,經過上級審批就可以辦理身份證件。通過中間人購買了虛假身份證件的“買家”,可以直接前往合法的戶籍辦證點,辦理“真實而又虛假”的戶口、身份證等身份證件。
根據法院調查,四川甘洛縣負責身份證件辦理的派出所戶政管理人員吳濤(化名),從2017年開始幫助該案的被告人替他人辦理冒名使用的身份證件,分別以4個身份證件收取2萬元和兩條中華煙、12個身份證件收取6萬元和6瓶五糧液、兩條中華煙和4個身份證件收取4萬元不等的價格進行權錢交易,利用手中職權共計違法辦理了虛假身份證件共計30個。
“在我幫這30人偽造辦理戶口和身份證過程中,我總的獲利31萬元人民幣,全都被我用完了。”吳濤稱。
澎湃新聞注意到,涉及此案的公職人員避開多重監督體系、突破法律底線辦理身份證件的方式,多為冒用他人已被凍結或者遷出的戶口、死亡未注銷戶口等名額。戶政人員吳濤交代稱,偽造假戶籍需要戶籍補錄審批、村上出具的證明、鄉上蓋公章等手續,公職人員和涉及案件的被告人互相分工合作,偽造或者編造相關戶籍證明材料,完成身份證件的辦理。
四個公安派出所民輔警牽涉其中
這些假戶口分別在多個派出所辦理。據案件材料中的“偽造身份證件案組織構架表和辦證人員詳情表”載明:甘洛縣公安局吉米派出所吳某1處辦理了30個,斯覺派出所阿某1處辦理6個,斯覺派出所余某處辦理12個,普昌派出所阿某2處辦理4個,阿茲覺派出所廖國洪(已故)處辦理2個。不過,法院判決中最終認定為49個。
澎湃新聞注意到,購買虛假證件信息的人員中,有多人來自臺灣地區。而涉案的民輔警中,不僅有派出所戶政民警、輔警參與,還有派出所所長也牽涉其中。
涼山州甘洛縣紀委監委公布的信息顯示,此案中違法為他人辦理了身份證件的甘洛縣公安局二級警長余君2021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宣布接受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0月15日被“雙開”。
甘洛縣紀委監委在對余君的“雙開”通報中表示,余君包庇縱容違法犯罪行為逃避司法懲處,為違法犯罪活動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濫用職權,為不法分子實施非法行為提供幫助,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此案流出的49個虛假身份證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2018年7月,張某以兩個比特幣的代價,通過案涉被告人辦理了虛假身份證、護照和港澳通行證。事后,上海警方在抓獲張某時,被相關虛假證件誤導,直接以假證上的身份“岑某”將張某進行了刑事拘留,影響了張某涉及案件的正常偵破。
辦理虛假身份證件的“客戶”中,有一部分是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執行人的“老賴”,因為法律限制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二等座等交通出行,生活各方面都受到了影響,他們便想到了辦理虛假身份來規避法律。其中,被告人張麗(化名)辦理了身份證件后,還介紹了親戚朋友來辦證,他在法院供認稱,他介紹來辦證的人員,“都是我老家的親戚、朋友,他們和我一樣被限高、限制消費,來辦證時為了讓他們坐高鐵、住賓館方便,我沒有從他們身上獲利。”
澎湃新聞注意到,其中一名來自臺灣地區的辦證“客戶”說,他的臺灣身份證丟了,為了在大陸通行方便通過中間人辦了假證。還有一名臺灣人,通過辦理的假證辦理了護照、社保卡、銀行卡、駕駛證、結婚證等。
判決書稱,林海燕、鐘秀娟等人通過在東南沿海地區招攬客戶,以可以非法辦理身份證件為誘餌,吸引“客戶”購買虛假身份證件,同時再伙同身份證件辦理機關的基層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利用系統、制度漏洞辦理證件,謀取非法利益,違反了國家有關居民身份證件管理制度,偽造、變造、買賣他人居民身份證件及戶口簿等,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罪。四川省越西縣法院綜合上述情況,分別被判處了林海燕、鐘秀娟等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不等,同時并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