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凘源 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小區底商油煙廢氣污染嚴重,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沒有解決問題,因此拒交物業費而被告上法庭——近日,成都高新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兒呢?時間回到2016年7月26日,被告廖某購買了成都高新區某樓盤房屋,并與原告某物業服務公司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約定由該公司為案涉房屋在內的小區提供物業服務,業主應按季度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否則應支付滯納金。

  喬遷新居本來是件喜事兒,誰曾想案涉小區交房后,因底商餐飲行業油煙廢氣污染嚴重,該小區業主自2019年年初開始即多次向物業公司和相關行政部門反映,某物業公司亦從2020年年初開始,多次向開發商去函反映并要求解決相關問題。經過多方協調后,開發商在獨棟商業頂安裝了部分油煙凈化設備,但實際運行中存在較多問題,一方面設備噪音較大,另一方面凈化設備目前尚無專業人員清洗維護,影響實際使用效果,油煙廢氣及噪音問題始終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基于上述原因,廖某氣憤至極,認為物業服務公司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遂以此為由拒絕交納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