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瀘州停車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經瀘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悉,《辦法》旨在滿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高城市運行效率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辦法》規定,運用智能化、信息化方式管理停車場,建設全市統一的智慧化停車平臺,實現數據開放共享,向公眾實時公布停車場的具體位置、泊位數量、使用狀況和收費標準等信息。公共停車場和配建停車場將數據接入平臺后,市民能夠通過手機查看附近的停車場相關信息,進行自主選擇、按需就近停車。

  針對住宅小區停車位不能滿足居民停車需求的問題,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住宅小區周邊選擇具備條件的道路設置潮汐車位,明示停放時段,允許在夜間、周末和法定節假日等停車需求較大的時段免費停車,一定程度上解決老舊小區內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在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附近,符合車位設置條件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置便民車位,供車輛限時免費停靠,為公共區域停車需求提供切實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

  據悉,《辦法》制定過程中,先后征求社會公眾、企業行業協會商會、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市政府立法咨詢專家、立法基層聯系點、區縣和部門意見,并通過電子調查問卷向全市市民征求意見。

  《辦法》出臺前,先后召開起草組論證會16場,召集區(縣)政府、市級部門論證會1場,召集社會公眾聽證會1場,并對合法可行的意見建議均予以采納。

  (簡宇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楊元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