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伍力
1月14日起,在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支持下,四川日報全媒體推出“你點題,我代言——四川日報全媒體邀您‘上兩會’”活動,誠邀網友與代表委員直接對話交流,架起直通省兩會的“民心橋”。活動啟動以來,受到廣大網友的熱烈參與。
網友劉先生在活動中留言稱,自己居住的小區門禁是刷臉系統,物業強制要求業主刷臉,否則不給開門。“物業也未告知除刷臉以外的其他過門禁方式。法律不是規定門禁不得強制采集人臉、指紋等生物信息嗎?我可以拒絕‘刷臉’嗎?”劉先生問。
省兩會期間,1月19日,記者就此分別采訪了省人大代表、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犯罪偵查局刑事警察支隊刑事技術處副處長陳德智,省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李凊。
陳德智代表:
物業對人臉信息的采集使用須征得業主同意
“人臉信息屬于敏感個人信息,小區物業對人臉信息的采集、使用必須依法征得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的同意。”陳德智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人臉識別進行了規范,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制定司法解釋,對人臉信息提供司法保護。
“為了適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更好地建設平安中國,目前全國范圍內都在進行‘智慧平安小區’建設。這是充分利用數字技術對住宅小區進行技防升級改造,實現住宅的智能安防水平,提高居民的安全感。”陳德智建議,各個單位在使用這些數據時,必須嚴格執行網絡安全領域法律法規,確保國家數據安全、公共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