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來了”,解答捕野生魚為何違法等熱點問題
在線普法 聚焦環境資源保護
1月21日,由省高院聯合封面新聞、四川法治報開設的“法官來了”專題節目圓滿收官。第三場直播訪談聚焦“環境資源保護”主題,邀請省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高峰做客直播間,以案為例,給網友上了一堂在線普法課。
捕野生魚違法了?
在屏山縣境內金沙江河段捕撈野生河魚,并銷售給一河鮮店獲利5萬余元,5名捕魚人因此獲刑。捕野生魚為什么違法?用哪些方式捕魚是違法的?針對網友們關切的問題,高峰也現場普法,“攔河網、絕戶網、抬網、粘網、地籠網等都是常見的禁用工具,電魚、炸魚、毒魚等均是常見的禁用方式。”
據了解,2021年,全省法院審理環境資源案件7282件,用心守護藍天碧水凈土。
什么是增殖放流?
在上述案件中,法院還責令被告人在涉案河段增殖放流,并開展為期15天的魚類保護宣傳。
“簡單來說,增殖放流是要求非法捕撈的被告人購買魚苗放生,也是非法捕撈案件中常見的處罰方式。”高峰說,這是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的一種方式,另外還有補種復綠、削填引種、勞務代償等措施。
據了解,全省已建立63個司法修復實踐基地,判處繳納賠償金2411.53萬元,常態化開展生態修復工作,補栽補種各類林木,增殖放流魚類,最大限度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
大熊貓法庭運行情況如何?
2021年,四川大熊貓國家公園生態法庭正式入駐天府中央法務區,該法庭集中管轄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片區內7個市(州)20個縣(市、區)中應由基層法院受理的一審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相關恢復性司法執行案件。
高峰介紹,四川大熊貓國家公園生態法庭全面強化網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審判方便群眾訴訟,構建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四川新樣本。目前,該法庭運行以來,已經集中管轄案件40余件。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