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顯龍 四川在線記者 陳婷

  “我們在辦理案件中,發現你的孩子因家長監護不到位,導致孩子涉嫌犯罪。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家庭教育促進法,現向你發出監護令,請你來檢察院接受教育。”日前,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9名未成年人家長“應邀”前來“上課”。

  這些監護人收到的正式文本,名叫《督促監護令》。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在日常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發現,涉案未成年人存在不良交友、留宿旅館、早戀等突出問題,其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缺乏親子溝通等監護不力或監護缺位的問題。經過調查分析,該院檢察官向9名監護人發出了《督促監護令》。

  在約定的時間,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朱紅瑛、未檢檢察官和家長們一起參加了“督促監護令送達儀式暨家庭教育座談會”。會上,樂山禮智信家庭教育指導中心負責人金玉明老師以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成因及正確回歸為主題,從親子情緒管理、建立良好關系的一般原則、沖突處理等方面為家長們介紹了家庭教育應當注意的問題,以經典事例對如何取得孩子信任、如何讓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和社會習慣、如何對孩子的不良行為進行防范和矯治等進行了具體生動的解說,并解答了家長們的疑問。

  “我們的目的,是以檢察剛性督促監護人正確履職,加強親子溝通,改善管教方式,幫助涉案未成年人矯正不良行為習慣。”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希望以此舉促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貫徹落實。

  據悉,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與團委、婦聯、社會組織等單位溝通協作,共同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切實推動解決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監護不力的問題,進一步引導和督促監護人更好地履行監護職責,共同護航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

  [隨時學法]

  督促監護令是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時,督促、引導父母對孩子履行監護人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保障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向監護人發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檢察工作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