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男子因連續兩次酒后駕駛被查,駕駛證吊銷,卻屢教不改。就在1月28日,他又被四川高速交警四分局四大隊民警逮個正著,這已經是第三次酒駕被抓。

  1月28日凌晨4時28分許,眉山警務責任區民警程念、輔警趙亮在G0512成樂高速眉山境內執行春運夜間巡邏任務,行駛至92KM+600M處,發現一輛川L小型轎車停在應急車道內,后方沒有設置三角警示標志,且未開啟雙閃燈,而一旁就是呼嘯而過的車輛,十分危險。民警立即將警車停在該車后方預警,并上前查看情況。民警透過車窗發現駕駛位置和副駕駛位置均坐著一位男子,靠在座位上呼呼大睡。民警不斷拍打車窗并呼喊,駕車男子才醒了過來緩緩搖下車窗,車內一股濃烈的酒氣。面對民警的詢問,駕車男子還一臉的不耐煩,一面閃爍其詞,一面慢吞吞地拿出行駛證,并稱駕駛證忘在家未隨車攜帶。民警認為駕車男子有酒駕的嫌疑,隨即將其帶至警務室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9毫克/100毫升,達到酒駕標準。

  經核查,民警發現駕車男子劉某的駕駛證處于吊銷狀態,存在無證駕駛違法行為。經詢問,劉某承認2017年3月因酒駕被成都交警一分局查處,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2020年6月又因醉駕被峨眉山市交警大隊查處,駕駛證被吊銷。當晚劉某和朋友吃晚飯時均喝了酒,因快過年了,急著到成都去收賬,明知自己駕駛證被吊銷不能開車,卻不顧交通安全,懷著僥幸心理,趁著夜色駕車和朋友從樂山收費站進站駛往成都,因酒精作用,導致自己犯困,駛入眉山境內時,便停靠在應急車道睡覺。

  民警對劉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對其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廣大駕駛員,春運春節期間可能應酬比較多,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千萬不要心存僥幸酒后駕車。此外,春運春節期間高速公安不但不休息,而且還會對酒后駕車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為廣大人民群眾創建和諧有序、安全暢通的節日出行環境。

  圖片由高速交警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