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澌源 四川在線記者 蘭楠  視頻 朱文博

  四川是農民工大省,常年有2500萬農民工外出務工。歲末年初是農民工維權案件高發期,為深入實施服務保障農民工戰略工程,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司法廳、四川日報社聯合舉辦四川省農民工維權優秀案例評選活動,征集了一批農民工維權優秀案例,并邀請了律師對案例中的相關法律知識進行解讀,以案說法。

  案情概要:

  彭某在2015年退休后,又與某建筑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個人協議》。2019年彭某在該公司項目工地受傷,被送到醫院治療后出院。人社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載明“同意認定為工傷”,傷殘情況鑒定為8級。彭某就工傷待遇糾紛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與建筑公司之間解除勞動關系,判令該公司一次性支付彭某連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各項工傷待遇款411572元。

  法院審理認為,彭某發生工傷時已年滿50周歲,且受傷時已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故勞動關系不成立。人社局認定彭某為工傷,用人單位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鑒于社會保險機構已審核并支付了彭某工傷相關賠償費用,彭某再次主張不符合法律規定,故不予支持。2021年4月法院作出判決:建筑公司支付給彭某43575.5元;駁回彭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以案說法:

  1。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是否成立勞動關系?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四川超環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這種情況不成立勞動關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2010〕行他字第10號,明確答復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人社部發〔2016〕29號規定,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在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超齡人員是否能夠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四川超環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陽:分為三種情況:(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依法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勞動者目前無法參加工傷保險,不能享受工傷待遇。(2)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3)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