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資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查處資陽市某酒店經營含致病性微生物食品的違法行為案

  案情介紹:2021年6月19日,資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執法人員接到資陽市高新區管委會值班電話,通報當事人承辦的結婚宴席中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已導致多人出現嘔吐、腹痛、腹瀉等癥狀住院。高新區分局依法進行立案調查。資陽市雁江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相關的4名廚師、24名就餐者的肛拭子、排泄物進行了采樣檢驗,檢驗報結果顯示11名就餐者檢出致病性微生物“副溶血性弧菌”和“解藻朊酸弧菌”,經雁江區衛生健康委召集區食源性疾病調查診斷專家組成員對本次事件進行討論和評定,判定此起事件為由“副溶血性弧菌”和“解藻朊酸弧菌”引起的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經查,“副溶血性弧菌”和“解藻朊酸弧菌”主要從當事人提供的“鄉村牛肉”、“涼拌木耳”等4個菜品中檢出,當事人在經營過程中,承接宴席的145桌中檢測結果顯示含有致病性微生物食品宴席數量為98桌,涉案貨值金額90902元。

  處理結果:當事人經營含有致病性微生物“鄉村牛肉、涼拌木耳”等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2021年12月21日,資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依法作出給予當事人罰款109.0824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10:遂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遂寧市遠和食品加工廠涉嫌生產以假充真的“假鴨血”案

  案情介紹:2021年9月22日,遂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遂寧市遠和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遠和鴨血”進行抽樣。經成都海關技術中心檢測,該產品未檢出鴨源性成分和豬源性成分。遂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進行立案調查,經查, 2021年9月18日,當事人使用雞血冒充鴨血,加工成“遠和鴨血”予以銷售,當事人以雞血為原料生產了“遠和鴨血”共5445盒,涉案產品貨值金額4083.75元。

  處理結果:當事人生產以假充真的“遠和鴨血”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遂寧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公安機關對涉案人員已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