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春雷行動2022”執法行動開展以來,四川市場監管部門緊緊圍繞“鐵拳出擊護民生 鐵腕治亂促發展”行動主題,迅速開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行動,行動取得顯著成效。1月29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就其中涉及食品、質量安全、“打擊亂排比亂排序”等領域查辦的部分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案例1:廣元市劍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王某等人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牛肉案

  案情介紹:2021年12月1日,廣元市劍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群眾舉報稱“有三名男子駕駛面包車在劍閣縣下寺鎮百草園小區販賣假牛肉”。接到舉報后,劍閣縣市監局執法人員立即對購買者進行了詢問調查,并于2021年12月6日將該批次牛肉委托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進行了抽樣。12月20日,經檢驗,牛肉樣品中檢驗出雞源、豬源、牛源成分,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廣元市劍閣縣市監局遂對該案立案并聯合劍閣縣公安局開展調查。經查,王某等13名重慶銅梁籍人員,在重慶購買豬肉、雞肉、鴨肉,非法添加“牛肉精”、“牛血”、“食用色素”等,進行加工后冒充牛肉,使用虛假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分別駕駛多輛重慶牌照車輛,先后流竄至四川遂寧、廣元等地市的農村地區進行銷售。2022年1月6日,劍閣縣市監局在劍閣縣公安機關、重慶市市場監管部門和重慶市公安機關的配合下,一舉將主犯在重慶銅梁的造假窩點搗毀,現場抓獲8名涉案人員,現場查扣成品及半成品假牛肉1400余斤,同時在成都崇州市現場抓獲13名涉案人員,查扣涉案車輛7輛。

  處理結果:目前該案已控制涉案人員21人,查扣假冒偽劣牛肉1400余斤,查扣違法車輛7輛。劍閣縣市監局和劍閣縣公安局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案例2:綿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查辦綿陽富創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貨車案

  案情介紹:2021年12月30日,綿陽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區分局接舉報稱綿陽富創汽車銷售服務公司涉嫌存在銷售嚴重超標貨車的行為。綿陽市監局與高新區市監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的兩個貨車展銷廳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檢查發現:在當事人經營的第一個展廳擺放有4輛自卸貨車(重型),整備質量(汽車自重)參數分別標注為11800Kg、12500Kg、15500Kg、15500Kg,執法人員現場聯系法定計量機構并對上述4輛自卸貨車(重型)進行稱重,結果顯示上述4輛車輛整備質量分別為12060Kg、18510Kg、21430Kg、21490Kg,比標注參數重量分別超260Kg、6010Kg、5930Kg、5990Kg,同時在當事人經營的第二個展廳擺放有待售的同批次自卸貨車(重型)22輛。同日,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依據當事人提供的銷售上述同批次貨車的《機動車出廠合格證》,合格證上整備質量(汽車自重)參數與貨車標注一致。再依據國家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要求,機動車的整備質量應與機動車產品公告、機動車出廠合格證相符,且誤差滿足:重中型貨車、重中型專項作業車、重中型推車不超過±3%或±500Kg。按照要求涉案貨車的重量不能超過標注重量的500Kg,但當事人經營的貨車中,個別車輛的整備質量已超出超重上限高達十幾倍,屬于嚴重不符合法定要求,初步核定涉案車輛貨值金額380萬元。

  處理結果:當事人涉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要求的自卸貨車(重型),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3:綿陽市鹽亭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鹽亭縣黃甸王程加油站破壞和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加油機)案

  案情介紹:2021年11月3日,車主周某到鹽亭縣黃甸王程加油站加油,周某自己駕駛的廂式貨車120L的油箱加了161L仍未加滿,雙方發生爭議。周某遂向“12345”市長投訴熱線投訴,懷疑加油機存在嚴重計量問題,要求相關部門處理。鹽亭市監局執法人員當即趕赴現場處置,對當事人的3臺加油機進行現場檢查并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同時,鹽亭縣計量檢測所對該加油站的涉案加油機0#柴油加油機進行檢定。11月20日,鹽亭縣市監局委托四川司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對涉案加油機的計量準確度進行鑒定。初步查明,涉案加油機經檢定不符合JJG443-2015《燃油加油機檢定規程》第六款通用技術要求,檢定結果為不合格。同時查明當事人涉案加油機于2021年5月11日經鹽亭縣計量檢測所檢定合格后,自行以1000元的報酬請技術人員加裝了電腦后臺程序,以破壞其計量準確度,與四川司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鑒定意見“鹽亭縣黃甸王程加油站使用的0#柴油加油機存在人為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行為”相吻合。

  處理結果:當事人構成人為故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及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違法行為,違法期間共購進0#柴油46.45噸,通過涉案加油機銷售41.42噸,銷售金額共計30.03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鹽亭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涉案加油機、沒收違法所得30.03萬元和處罰款0.2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