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啟示

  合法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但應該有邊界

  回顧整個事件,“青花椒”案的焦點在于:四川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三個字的行為,是否侵犯了上海萬翠堂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雖然,四川高院當庭宣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但此次系列訴訟仍然可以引起不少關于知識產權保護和商標保護的思考與啟示。

  四川高院認為,雖然上海萬翠堂公司系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合法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但由于餐飲服務和菜品調料之間的天然聯系,極大地降低了其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幾乎難以起到通過商標來識別服務來源的作用。涉案注冊商標取得授權后,其弱顯著性特點決定了其保護范圍不宜過寬,否則會妨礙其他市場主體的正當使用,影響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四川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楠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知識產權應受法律保護,依法注冊的商標也應受法律保護,但是任何權利的行使,都是有保護期限和界限的。“鄒魚匠”是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自己的注冊商標,并沒有單獨突出使用“青花椒”,只是對菜品味道的客觀描述。基于此,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對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青花椒”注冊商標沒有“攀附”的意圖,不構成侵權。

  “一個好的判決,是要成為公平正義的踐行者和推動者。四川高院的‘青花椒’商標案,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鄧宏光這樣評價“青花椒”案二審判決結果。在他看來,樸素的道德直覺,有時比各種說理技巧更直達事物的本質。四川高院在“青花椒”商標案二審中,將商標權的依法保護,與其他經營者對特定詞匯的正當使用,作了很好的平衡。在準確適用商標法的同時,體現和尊重了人民群眾的常識、常情和常理,是一堂非常生動的法治宣傳課。

  法律訴訟,只是爭議出現后的最后救濟途徑。在諸多業內人士看來,要避免“青花椒事件”再次上演,還應該加強四川“青花椒”等農產品品牌建設。

  其實,在“青花椒”系列案件發生后,四川各個部門已經采取了相關行動。今年1月25日,四川省餐飲行業商標維權指引工作座談會在成都召開。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餐飲行業在運營過程中,要夯實自身對商標法等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了解掌握,當遇到侵權行為時,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相關協會、法律援助機構溝通聯系,共同努力做好維權工作。

  四川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楠也介紹,從去年以來,四川法院已經通過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與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部門聯合制定了相關措施,共同保護全省的地理標志,為四川實施品牌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回顧整個‘青花椒’事件,媒體報道后產生的合力在整個事件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副院長操慧教授告訴記者,在該事件報道中,媒體通過全程跟進、全面呈現專家與當事者的意見等,讓公眾對身邊的商標知識產權相關知識有了全面了解。尤其在這類引發社會普遍關注的新問題的報道中,媒體起到了樹立知識產權意識的啟智作用,讓公眾從事件中感知和體會到:在社會的進步中過程帶來的收獲及思考比單一片面的結果或主觀結論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