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支持75萬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近入學
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按規定為75萬名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學校提供經費保障。計劃安排資金5.3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4.3億元,省級安排0.6億元,市、縣兩級安排0.4億元。
七、實現城鎮新增就業85萬人、脫貧人口就業220萬人,實施“川字號”特色勞務品牌培育創建行動
城鎮新增就業85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22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6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脫貧人口就業220萬人,確保有勞動能力的零就業脫貧家庭動態“清零”、全省就業局勢總體穩定。深入推進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全面提升農民工就業競爭力和勞務輸出組織化水平,做好首批20個“川字號”特色勞務品牌培育、應用、推廣等工作。計劃安排資金38.4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30億元,省級安排5.2億元,市、縣兩級安排3.2億元。
八、提高6500余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計劃安排資金396.5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317.2億元,省級安排43.9億元,市、縣兩級安排35.4億元。
九、持續為全省8300余萬常住城鄉居民免費提供12項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要求,持續為全省8300余萬常住城鄉居民免費提供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突出抓好為全省650萬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健康管理服務。計劃安排資金58.68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46.96億元,省級安排5.86億元,市、縣兩級安排5.86億元。
十、為100萬農村適齡婦女免費提供“兩癌”篩查服務
為全省100萬35至64歲農村婦女免費提供“兩癌”(宮頸癌、乳腺癌)篩查服務。計劃安排資金1.28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0.5億元,省級安排0.62億元,市、縣兩級安排0.16億元。
十一、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按時足額向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養老金
嚴格落實國家養老保險政策,確保95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確保1100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基礎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計劃安排資金1125.04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803億元,省級安排318.08億元,市、縣兩級安排3.96億元。
十二、建設100個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
力爭實現全省所有街道和有條件的鄉鎮至少建有1個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基本建成居家社區“15分鐘養老服務圈”。計劃安排省級資金2億元。
十三、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等困難群體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全省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代繳,減輕困難群體繳費壓力,做到困難群體養老保險應保盡保。計劃安排資金2.09億元,其中省級安排1.46億元,市、縣兩級安排0.63億元。
十四、適度提高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適時制定發布全省城鄉低保標準低限,各市(州)城鄉低保標準不低于全省城鄉低保標準低限,實現困難群眾應保盡保、動態管理。計劃安排資金138.4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補助94.6億元,省級安排13.8億元,市、縣兩級安排30億元。
十五、為75萬名困難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
為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75萬名困難殘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計劃安排資金9億元,其中省級安排3.5億元,市、縣兩級安排5.5億元。
十六、支持基層未成年人保護陣地建設
圍繞未成年人保護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支持20個縣(市、區)改造升級縣級未成年人保護中心、駐地鎮(街道)和中心鎮未成年人保護示范站、村(社區)未成年人保護示范點,夯實保護基礎,提升關愛服務水平。計劃安排省級資金0.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