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胥輝 通訊員 蘭王 四川甘孜州一男子召集、組織安排10人從云南偷越國境,至其在緬甸開設的砂場里務工。近日,該男子因犯組織偷越國境罪等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3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

九龍縣公安局民警偵辦調查此案  圖片來源:九龍縣公安局九龍縣公安局民警偵辦調查此案  圖片來源:九龍縣公安局

  2月1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甘孜州九龍縣公安局獲悉,作為甘孜州首例組織偷越國(邊)境案,該案當地受到極大社會關注,開庭當日許多群眾趕來旁聽。

九龍縣公安局民警偵辦調查此案  圖片來源:九龍縣公安局九龍縣公安局民警偵辦調查此案  圖片來源:九龍縣公安局

  據九龍縣公安局介紹,2019年2月,馬某某使用虛假出入境事由、故意隱瞞其真實身份辦理了出入境通行證,并使用該出入境通行證多次出入中緬國(邊)境。同年11月,經朋友韋某、周某介紹,馬某某在緬甸地界開設了一家砂場。為節約人力資源成本,從砂場開業至2020年6月期間,馬某某先后召集、組織、安排10人分批次經云南省盈江縣偷越國(邊)境至緬甸拉咱,在自家砂場務工。

  九龍縣公安局于2021年4月27日對此案立案偵查。同年8月8日,對犯罪嫌疑人馬某某執行逮捕。近期,當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并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