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師范大學

  第一批返校學生為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旗)旅居史的來(返)川學生(按照實時發布的《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人員社區分類管理措施一覽表》判定),于 2月 17日返校報到。按學校通知持登機登車前 48 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綠碼返(川)入校,到校后24小時內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公布本土新增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但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的,相關來(返)川學生參照上述規定執行。第二批返校學生為除第一批之外的省外低風險地區學生和寒假期間有川外低風險區旅居史的川籍學生,持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綠碼返(川)入校。到校后,學校組織返校進行核酸檢測,于 2 月18日報到。第三批返校學生為省內低風險地區學生,含返校前 14 天內均身處四川省的學生,持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綠碼入校,于 2 月 19、20 日報到。省內學生近 14 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黃碼、紅碼的學生暫不返校。黃碼、紅碼轉為綠碼后,持 48 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綠碼入校。具體安排如下:

  返校要求

  學生返校前準備

  (一)上報健康信息學生從即日起每日通過“掌上川師”平臺如實上報本人健康信息。

  (二)預填返校信息按照返川行程、返校行程、交通工具提前做好返程規劃, 分行程分階段預填《學生返校途中使用交通工具信息采集表》(另附)。

  (三)進行核酸檢測并發輔導員查驗備案返校前進行核酸檢測,提前發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檔截圖)給輔導員查驗備案。

  (四)準備“一碼兩卡一表”和校園一卡通

  準備全國防疫健康信息碼(當地健康碼)或天府健康碼、四川師范大學健康卡、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通信大數據行程卡、 學生返校途中使用交通工具信息采集表(預填)、一卡通,均準備齊全且信息完備,符合學校要求,得到輔導員通知后,才可返校。

  具體要求如下:

  1。 注冊個人健康碼。學生應于返校前注冊個人實名健康碼, 持健康綠碼的學生方可返校。健康碼為紅色的學生及時向輔導員報備。如自駕車返校還需提供隨行人員健康碼。省內學生可通過支付寶、微信掃碼抗疫情小程序申請注冊天府健康碼;省外學生可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請全國防疫健康信息碼,并于返校后第一時間申請注冊天府健康碼。

  2。 提交學生健康卡。學生居家隔離觀察 14 天期間須如實填寫《四川師范大學健康卡》,并請家長簽名確認,返校時交輔導員存檔。

  3。 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學生返校前應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查詢 14 天的行程信息,于返校當日向輔導員出示查詢結果,持綠色行程卡的學生方可返校。

  4。 學生返校途中使用交通工具信息采集表(預填)。學生返校前須以返川行程、返校行程、交通工具作為劃分依據提前做好返程規劃,分行程分階段預填每段行程的出發地、目的地、 出發時間、到達時間、交通工具等相關信息。如因故不能按時返校可向輔導員報告,履行相關報批、請假手續。

  (五)建議學生返校前要做好物品“四自備”。

  學生自備電子溫度計(不提倡水銀溫度計)、自備個人餐具,自備個人必要生活用品、自備返程口罩。鼓勵有條件的學生自備個人防疫物品及一定數量的口罩。

  返校前有關情況的專項要求

  (一)暫緩返校情況

  1。返校前 14 天內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的;

  2。頭痛發熱、咳嗽乏力、嗅(味)覺減退和腹瀉等異常癥狀;

  3。返校前 14 天內與疑似、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的;

  4。學生或家庭成員有中高風險區及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且被認定為疑似、 確診病例,或與疑似、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的。

  以上四類情況學生須居家隔離 14 天,身體健康且無上述情況,經批準后方可有序返校。

  (二)暫不返校情況

  1。在境外疫情高風險區的學生及非全日制學生。

  2。返校前 14 天內所在地被定為中風險地區的學生不返校。

  (三)對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學生復課實行檢診雙證明制度

  患病的學生病愈且隔離期滿后,經本人申報登記、提供解除隔離證明、診斷病愈證明、核酸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返校, 并到所在校區校醫院復核材料,校醫院開具復課證明,經過輔導員審核、學院同意、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批后,方可復課。在同意復課之前,在學校指定場所居住,進行隔離觀察。

  內江師范學院

  川外和川內分批次錯峰返校,不得提前返校。(一)第一批:川外學生2022年2月26日返校報到;(二)第二批:川內學生2022年2月27日返校報到;(一)身處低風險地區并符合以下情形的學生方可申請返校。

  返校要求

  1。返校前14天身體健康,無發熱、咳嗽、乏力、咽痛、腹瀉等癥狀,并持有“健康碼”綠碼;

  2。返校前14天未接觸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或密切接觸者;3。返校前14天無國(境)外(含港、澳、臺)、無陸地邊境口岸城市、無中高風險地區(市、區、旗,直轄市為所在區)旅居史;4。返校前14天未接觸過國(境)外(含港、澳、臺)返回人員;5。一同居住等密切接觸的人員符合上述4個條件。

  注:不能同時符合上述5項條件的,待條件符合后再申請返校。學生返校申請經批準后,如上述5項條件有任意1項發生變化,及時報告所在學院班主任(輔導員)并暫緩返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緩返校

  1。中高風險地區(市、區、旗,直轄市為所在區)人員或返校前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待所在區域降為低風險區后,經申請并獲所在學院審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2。與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新冠肺炎病例傳染源追蹤過程中的暴露人員;有“紅碼”或“黃碼”標識學生;返校前14天內出現發熱、腹瀉或呼吸道癥狀學生,經當地醫院就診治療,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并在身體康復后,經申請并獲所在學院審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返校,返校時間根據疫情另行通知

  1。國(境)外(含港、澳、臺)學生;

  2。返校前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未解除隔離的治愈出院患者及發熱留醫觀察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