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殷鵬

  “區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業或一個地區出現嚴重環保違規的事件,環保部門有權暫停這一企業或這一地區所有新建項目的審批,直至該企業或該地區完成整改。此舉也被許多業內人士認為是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殺手锏”。

  2月15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為集中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推動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該廳印發《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辦法》。此辦法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哪些情形可實施區域限批?又如何解除?四川在線記者進行了采訪。

  何時啟動區域限批?

  未完成生態環境質量目標考核等9種情形

  辦法明確,出現以下9種情形之一的,可暫停審批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1、對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生態環境質量目標考核要求的市(州)、縣(市、區),暫停審批該行政區域內新增排放相應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2、對超過國家重點大氣污染物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市(州)、縣(市、區),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標的市(州)、縣(市、區),暫停審批該行政區域內新增相關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3、對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市(州)、縣(市、區),暫停審批該行政區域內對生態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4、對違反主體功能區定位,突破資源環境生態保護紅線、超過資源消耗和環境承載能力的市(州)、縣(市、區),暫停審批該行政區域內對生態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5、對未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即組織實施開發建設規劃的市(州)、縣(市、區),暫停審批該行政區域內對生態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6、工業園區、企業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暫停審批該園區或者該企業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7、沱江流域工業集聚區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暫停審批該區域內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8、市(州)、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行為發生重大失誤或者因監管失職引發重大污染事故的,可暫停審批該行政區域內除污染治理以外的所有新建項目;

  9、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規定要求實施區域限批的情形。

  辦法有何新特點?

  限批時限更長,限批情形更多

  四川在線記者了解到,2019年6月,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辦法(試行)》。該試行文件有效期為兩年。

  為進一步規范區域限批工作,去年4月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啟動修訂工作,對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全面梳理,征求了地方、企業、行業協會等各方意見,同時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開展了公平競爭審查,送法制機構進行了合法性審查,最終形成了新辦法。

  “新辦法增加了多種限批情形。”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督察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對照國家和四川省現行法律法規中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的要求,此次管理辦法增加了下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行為發生重大失誤或者因監管失職引發重大污染事故、工業園區和企業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沱江流域工業集聚區未按要求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等限批情形。

  “限批時限更長?!鄙鲜鲐撠熑私榻B,鑒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限批對市縣兩級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較強的倒逼作用,故此次管理辦法的限批時限由此前的1至12個月修訂為6至12個月,也嚴于原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的3至12個月。

  如何解除區域限批?

  經核查已全面落實整改要求的,可解除限批

  根據辦法,相關管理單位發現有關地區存在應當實施區域限批情形的,應當進行調查取證,認定相關事實,并提出限批區域、限批內容、限批期限(視具體情況確定為6月至12個月)、整改要求等限批建議。

  據了解,限批決定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限批區域、限批情形、限批內容、限批期限、整改要求和監督檢查要求。同時,自限批決定下達之日起,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暫停審批被限批地區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值得關注的是,實施限批期間,提出限批建議的相關管理單位負責督促指導被限批市(州)、縣(市、區)政府在限批決定下達后制訂整改方案,明確整改進度,全面落實整改要求,并在整改完成后向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報送整改情況報告。

  按照規定,自收到被限批市(州)、縣(市、區)報送的整改情況報告10個工作日內,提出限批建議的相關管理單位應當組織核查,核查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提出核查報告。經核查,被限批市(州)、縣(市、區)已全面落實整改要求的,相關管理單位應當提出解除限批意見;對落實整改要求不到位的,相關管理單位應當提出延長限批意見,延長限批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限批期間未執行限批要求的,如何處理?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在限批期間未同步執行限批要求,違規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責令其撤銷審批決定。拒不撤銷的,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可以直接撤銷,并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依紀依規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此外,實施限批期間,被限批市(州)、縣(市、區)未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擅自開工建設的,將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