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觀察 湛璐霜 四川在線記者 唐子晴

  2月23日,四川在線記者從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攀枝花市東華市場監督管理所結合“春雷行動2022”,開展了保護奧林匹克標志的專項檢查。檢查中,立案查處了一起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案,這也是攀枝花市查處的首例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2022年北京冬季奧運會的吉祥物“冰墩墩”的知識產權案。

  “有經營者利用企業抖音號,將‘冰墩墩’的形象進行商業宣傳。”21日上午,攀枝花市東華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后,立即前往該經營者店鋪,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經營者利用抖音平臺宣傳:“攀枝花改色膜#攀枝花汽車保養#攀枝花車衣#冰墩墩”等字樣,同時分別貼了車頭部和車身的兩個側門,共粘貼了三張將“冰墩墩”樣式車貼。執法人員現場調取了上述證據后予以立案調查。

  在調查中發現,經營者僅利用上述圖片進行商業宣傳,實際并沒有開展張貼“冰墩墩”在車身上的汽車美容的經營行為。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名稱及其簡稱、吉祥物、會歌、火炬造型、口號、“主辦城市名稱+舉辦年份”等標志,以及其組織機構的名稱、徽記都是奧林匹克標志。同時根據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將奧林匹克標志用于廣告宣傳、商業展覽、營業性演出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均屬于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

  同時,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該經營者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吉祥物“冰墩墩”的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目前該案件正在辦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