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早已深入人心,但總有心存僥幸者,無視自己與他人的安全,以身試法,酒后駕車,甚至醉駕上路。

  記者3月1日從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獲悉,2月11日凌晨1時20分許,天府機場高速涌泉互通路段發生一起追尾事故,事故致兩車受損,所幸無人員傷亡。

  在事故現場,民警核實駕駛人身份時,前方車輛駕駛人伍某某和乘客均滿身酒氣,回答民警問話含糊不清,駕駛人伍某某甚至做出了高舉雙手的“投降”姿勢,經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測試結果為188mg/100ml。后在醫院抽取伍某某血液送檢,檢驗報告顯示,其血液樣品中乙醇濃度為188.1mg/100mL,含量超醉駕標準2倍多,已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

  據伍某某稱,當日夜晚和朋友吃飯時自己喝了半斤左右白酒,酒足飯飽之后,想著已是深夜路上沒交警查車,就抱著僥幸心理開車準備送朋友回家,誰知途中神志不清,稀里糊涂就開到了機場高速上,還被民警當場擋獲。

  該起事故中,伍某某駕駛的車輛雖是被他人追尾,但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之規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承擔事故同等責任。目前,駕駛人伍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查。事故發生后,伍某某對自己醉酒駕車的行為深感懊悔,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圖片由高速公安一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