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秦勇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九起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其中,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推送的梁某某訴某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社會保障行政給付案入選。
2017年11月出生的原告梁某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于2018年5月在某兒童醫院住院治療,產生醫療費7萬余元。梁某某的親屬于2017年11月向某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為梁某某一次性繳納2017年、2018年參保費用 。
因某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在醫療系統中未有效錄入梁某某2018年的連續參保信息,導致梁某某無法報銷住院費用。原告梁某某于2018年7月訴至法院,請求報銷住院期間產生的醫療費。
法院審理查明,梁某某繳納2017年、2018年醫保參保費情況屬實,隨后向某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會同相關單位采取補救措施,維護當事人梁某某的合法權益。某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根據《司法建議書》召開局務會,認定梁某某續保關系成立,對梁某某2018年上半年就醫費用進行補報銷。領取到報銷費用后,梁某某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法院裁定準許撤訴。
本案是一起涉未成年人社會保障行政給付的典型案例。梁某某系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幼兒,出生后即產生較高醫療費,且后續仍需相關醫療費用。如按常規程序歷經一審、二審、執行,將貽誤梁某某的治療。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為確保梁某某得到及時救治,改變傳統工作思路,與被告以及原告所在鄉政府多次溝通,進行法律釋明,協調各方就梁某某參保關系成立這一核心事實達成共識。同時向某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發出司法建議并被采納,解決問題。
本案的實質化解,體現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在分清是非,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堅持訴源治理,切實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紛需求的司法理念,彰顯人民法院通過對行政行為進行監督,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擔當,筑牢對未成年人的立法司法保護網。
近年來,自貢法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加強與相關單位的緊密聯系,形成未成年人協同保護合力,關愛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未來,自貢還將整合更多資源力量,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給孩子們撐起一片法治的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