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注3.15|四川省消委發布今年1號消費警示:謹慎委托成都市高新區車順通貨運服務部托運車輛
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3月7日,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發布
2022年第1號消費警示:謹慎委托成都市高新區車順通貨運服務部托運車輛。具體內容如下:
當前,物流的高效便捷為消費者提供了便利的服務,家用汽車的跨省托運以省時、安全的優勢成為消費者轉運車輛的首選模式。消費者在享受著貨運便利的同時,因此產生的消費投訴問題引起了我們的關注。日前,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以下簡稱四川消委)陸續收到多名消費者投訴成都市高新區車順通貨運服務部(以下簡稱貨運部):
2022年1月27日消費者景某投訴稱,將家用汽車從成都托運回北京,電話中協商1600元包運回北京,當車托運至河北時,被自稱該貨運部負責人要求立即支付剩余款項,微信發送的運單照片載明托運費為1600元/噸,保險費2500元、裝車費400元、加固費600元,要求支付5965元。
2月22日消費者曾某投訴稱,委托該貨運部從成都托運家用汽車到上海時,電話告知1800元包運至上海,在運送途中貨運部告知消費者需支付5315元。
3月2日消費者劉某稱委托該貨運部將家用汽車從成都托運至深圳,協商費用為運費1800元,中途被貨運部要求支付運費2574元、保險費1500元(不提供保單)、裝車費400元、加固費600元,總計5074元。
在調查期間,省消委還發現在今年2月有消費者分別在問政四川、新浪微博、百度上投訴和發貼稱委托該貨運部托運車輛至拉薩、三亞等地時遭遇同樣的套路。
根據消費者提供的聯系方式,省消委聯系貨運部負責人,其態度強硬地表示價格已經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并拒絕接受省消委的調查。省消委向貨運部發出調查函,因無法聯系到該貨運部而被退回。經查,該貨運部于2021年12月22日登記注冊,登記的經營地址為成都市高新區中和新興街42號。由于接到消費者投訴,根據登記地址無法聯系該貨運部,此前成都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已于2022年1月17日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省消委審查消費者提供的與該貨運部簽訂的《成都商品車輛運輸協議合同》,發現運輸費用均為手寫,其單位“運輸費/噸¥”位于上一欄且字號較小,另外在字體密集度大且字號更為細小的欄目中第4。條規定:“托運的車輛運費則按照本車車型重量噸收費、不包括上門、加油、保險按百分之一收費,不提供保單,裝卸肆佰、加固陸佰?!?/p>
省消委認為,該貨運部通過電話報低價吸引消費者后,在與消費者簽訂正式合同時,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金額等重要信息故意以模糊不清的方式填寫,誤導消費者簽訂合同,合同的格式條款中并未對收費明細加以明顯標注或提醒消費者注意,在運輸途中才將全部收費金額告知消費者,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法律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貨運部拒不處理消費投訴且拒絕接受省消委調查,嚴重漠視消費者權益,短期內投訴問題突出,省消委警示廣大消費者謹慎選擇成都市高新區車順通貨運服務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