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去年,四川進一步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行政保護,重拳出擊整頓規范市場秩序,查處了一批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大案要案。3月14日,在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召開的“3·15”新聞通報會上,公布了四川省2021年度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十大典型案例。據悉,這些案例聚焦民生痛點難點、特殊群體保護和行業隱形規則,通過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規范行業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起來看看。
四川省2021年度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鮮美牛肉”非法添加 被處罰款百萬
[案情簡介]
綿陽江油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對胡某牛肉加工坊進行檢查,在現場發現已開封的工業亞硝酸鈉。經對食品抽樣送檢發現,每公斤鹵牛肉含14毫克亞硝酸鈉,2020年3月16日,胡某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被立案調查。
[違法事實及處理結果]
經查,胡某為增加肉制品色澤,按每50公斤凍牛肉(腿子肉或腱子肉)添加3.5公斤食用鹽和100克工業亞硝酸鈉的比例腌制牛肉,制成可直接銷售的白水牛肉(鹵牛肉半成品),部分半成品再加工制成鹵牛肉。截至案發,胡某累計使用工業亞硝酸鈉9.1公斤,加工制作2502.5公斤白水牛肉,貨值130130元。胡某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生命健康權,且未辦理《食品小作坊備案證》。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江油市市場監管局作出處罰:沒收散裝鹵牛肉8.18kg、散裝凍牛肉29.28kg、散裝腱子肉100kg、腿子肉375kg、腱子肉100kg以及工業用亞硝酸鈉30.90kg,處罰款130.13萬元;未辦理變更登記處罰款100元;未按規定備案予以警告;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案例評析]
工業亞硝酸鈉是一種工業用鹽,是致癌物質,不得用于食品加工,非法使用工業亞硝酸鈉加工食品,不顧消費者生命健康,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同時提醒消費者,購買鹵肉制品時,不能只在意外表的光鮮亮麗,應多關注食品安全。
案例二:生產“問題”豆芽7400斤 巨額罰款敲警鐘
[案情簡介]
2019年12月,達州市市場監管局開展“春雷行動2020”執法行動時,抽檢超市、農貿市場銷售的多批豆芽樣品發現含有非法添加物質“6-芐基腺嘌呤”。根據溯源線索,該局對達州某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兩次突擊檢查,現場抽檢6個批次豆芽產品及原料,其中4個批次添加了“6-芐基腺嘌呤”。2019年12月18日該局對食品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違法事實及處理結果]
經查,該食品公司在豆芽生產中非法添加含6-芐基腺嘌呤等化學物質的“無根豆芽素”,共添加3次,使用了“無根豆芽素”9支,分別添加到生產車間黃豆、綠豆浸泡桶,共生產“問題”豆芽3700kg,行為涉嫌構成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經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屬于行政違法行為。2021年5月6日,達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通川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決定函告后,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對該食品公司處以沒收違法所得5920元、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同年9月,達州市人民檢察院對該公司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人民法院判令其承擔5.9萬元的懲罰性賠償。
[案例評析]
豆芽生產中違法添加6-芐基腺嘌呤,已成為屢見不鮮的行業亂象,經營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嚴重危害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本案中,查處行政違法行為的同時,通過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不但加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同時對潛在的違法者予以威懾,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