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趙榮昌
3月17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獲悉,由宜賓市消防救援支隊編制的全省首部《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地方標準(以下簡稱《管理要求》)已于日前出臺,將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
《管理要求》對出租住房消防安全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四川為何要編制《管理要求》?編制經歷了哪些過程?記者進行了采訪。
看要求——
規范了要求,明確了職責
作為全省首部《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地方標準,《管理要求》以宜賓市為試點,明確了出租住房的總體原則、基本要求、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消防工作檔案等方面要求。
該標準對出租住房的平面布置、裝修隔斷、安全疏散、建筑構造、消防設施配置、日常管理及相關方職責、工作檔案保存等方面工作進行了規范和明確。
記者注意到,《管理要求》對出租住房規范作出了要求,明確提出:經鑒定為危房,已不滿足居住安全條件的;與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與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的防火間距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值的;原設計為非住宅用途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木結構建筑3層或3層以上的等情況的,不能作為出租房。
《管理要求》也從消防安全考量制定了具體要求,例如,出租住房密集的區域應設置消防水源;要按照每一承租戶不少于1具4kg以上的磷酸銨鹽(ABC)干粉滅火器或相應量的滅火器。
除了規范要求外,《管理要求》還明確了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監管職責。明確出租方、承租方和實際使用人同為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參加每年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如何明確責任?記者看到,這部《管理要求》還配套制定了出租住房管理臺賬,明確了出租方、承租方、物業服務企業和居(村)民委員會相關信息和職責。
“出租住房由于存在管理不規范等情況,救援難度大。”一位基層消防大隊消防員認為,“這部《管理要求》明確的規范和職責必須要‘逗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