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袁城霖
四川在線記者3月21日從萬源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獲悉,該院日前公開宣判了轄區(qū)內(nèi)影響較大的39名被告人盜掘古墓葬案:主犯劉某某,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對其違法所得16.02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對其他38名從犯,數(shù)罪并罰,判處六個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yīng)金額的罰金。
回溯該案,公訴機關(guān)萬源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至案發(fā),被告人劉某某伙同他人,使用木杠、繩索、千斤頂?shù)裙ぞ咴谌f源市境內(nèi)石窩、河口等多地,盜掘清代墓葬多座,并盜走石獅、石塔等墓前建筑。同時,該伙被告人在墓葬、祠堂、古橋等特定地點,實施了多次盜竊行為。
涉案古墓葬經(jīng)國家文物出境鑒定四川站鑒定,均為古墓葬,具有一定的歷史、藝術(shù)、科學價值,追回的盜竊物品經(jīng)鑒定均為一般文物。公訴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劉某某等人盜掘具有歷史、藝術(shù)、科學價值的古墓葬,破壞了古墓葬的整體性、完整性,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一般文物,應(yīng)以盜掘古墓葬罪、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1年5月8日至9日,該案在萬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伙同他人盜掘具有歷史、藝術(shù)、科學價值的古墓葬,破壞了古墓葬的整體性、完整性,應(yīng)當以盜掘古墓葬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一般文物,應(yīng)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該案涉及被告人39人,涉及犯罪事實13起。
最終,萬源市人民法院日前依法作出前述一審判決,涉及盜掘古墓葬罪、盜竊罪兩個罪名。
(圖據(jù)萬源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