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廉潔四川”公眾號3月23日消息,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原控告檢察處調研員、檢察員李曉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四川省紀委監委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成都市監委管轄,成都市監委指定四川天府新區監察工委管轄,四川天府新區監察工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李曉瓊簡歷

  李曉瓊,女,1960年10月生,漢族,四川眉山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在樂山市中川紙廠工作;

  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在樂山市公安局收審大隊工作;

  1984年9月至1989年1月,任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樂山分院書記員;

  1989年1月至1992年6月,任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

  1992年6月至2002年4月,在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干部處助理檢察員,教育處檢察員、副處長;

  2002年4月至2008年5月,任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計劃財務裝備處副處長、檢察員;

  2008年5月至2010年5月,任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處副處長、檢察員;

  2010年5月至2014年3月,任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處調研員、檢察員;

  2014年3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