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火焰不是藍色的嗎?為什么這段時間是黃色甚至偏紅呢?”
“你讓用戶多燒一下,時間燒久點,顏色就正常了……”
上述對話,是一個鄉鎮液化氣分銷點負責人和四川宜賓屏山縣公平液化氣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之間的對話。后者顯然知道液化氣火苗變色的原因,而前者卻不知道液化氣罐里已經添加了二甲醚。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二甲醚是一種有機化工原料,可用于工業制藥、制冷、催化等應用領域。國家明令禁止將二甲醚非法添加至液化石油氣儲罐中作為民用燃燒劑使用。二甲醚熱值僅有液化氣的63%,其市場價與液化氣最高時相差2000元/噸。液化氣中摻入二甲醚后,混合氣燃燒熱值會降低,燃燒時間變長。更危險的是,二甲醚具有膠溶性,會嚴重腐蝕液化氣鋼瓶密封膠圈,導致漏氣,產生火災、爆炸等嚴重安全隱患,曾在國內導致4人死亡的爆炸事故。同時,這種混合氣還會產生有毒廢棄物,過度吸入會影響人體健康。
在巨大利益誘惑下,不少人鋌而走險,在液化氣中添加二甲醚以牟取暴利。去年10月,四川省公安廳組織市州公安機關采取統一行動,破獲一起特大生產、銷售偽劣液化石油氣(在液化石油氣中添加二甲醚)系列案。這是一起公安部督辦的大案,截至目前共查處95家液化石油氣充裝站,立案40件,打掉犯罪團伙35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38名,查扣偽劣液化石油氣1500余噸,總涉案價值達3.2億元。
今日(3月2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宜賓警方獲悉,該市敘州區、屏山縣兩地破獲的生產、銷售偽劣液化石油氣案件,均已移送審查起訴。其中,宜賓茂源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等3人,在液化石油氣中添加二甲醚進行銷售,共計銷售假冒偽劣液化石油氣100余萬公斤……
警方通報:
液化氣公司老板等3人
銷售假冒偽劣液化氣100余萬公斤
3月24日,四川宜賓敘州警方通報:該區一液化氣公司法定代表人、副經理、充裝站站長均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公安機關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宜賓市人,液化氣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明(男,宜賓市人,液化氣公司副經理)、劉某(男,宜賓市人,液化氣公司充裝站站長)在液化石油氣中添加國家明令禁止的二甲醚進行銷售,共計銷售假冒偽劣液化石油氣100余萬公斤。
宜賓市敘州區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隊負責人劉川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2021年10月9日,敘州警方接到上級交辦線索:“宜賓敘州區某液化氣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從瀘天化購進數十噸二甲醚添加進液化氣進行灌裝銷售,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該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
2021年10月21日,敘州警方聯合敘州區住建局、敘州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對位于敘州區趙場街道的液化氣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繳偽劣液化氣300余瓶、含二甲醚液化氣15噸,查獲生產窩點、倉庫各1處,分銷店15處,涉及翠屏、敘州、高縣、珙縣、筠連等多個區縣,涉案金額達1500余萬元。
另外,警方查明,嫌疑人陳某還出資入股屏山縣某液化氣有限公司。2020年9月,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強為謀取非法利益,從李某手中大肆購進二甲醚,指揮充裝站站長劉某等人,將二甲醚充裝在液化石油氣罐體中,冒充液化石油氣對外銷售,銷售二甲醚數量約500噸,涉案金額達262萬元。王某強和劉某均另案處理,已起訴。
警方通報顯示,陳某在明知屏山液化氣公司以二甲醚冒充液化石油氣對外銷售的情況下,為獲取非法利益,放任公司從事犯罪行為,并從中獲利。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敘州警方破獲的生產、銷售偽劣液化石油氣案,是宜賓警方破獲的系列案件中,涉案金額最大的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梁某明、劉某已被依法移送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