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云
3月24日,記者從涼山州紀委監委和州委組織部獲悉:針對近期冕寧、鹽源縣發生的森林火災,涼山州對7名縣級干部、8名鄉鎮黨政正職、34名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理。
今年以來,涼山州冕寧縣漫水灣鎮西河社區、大橋鎮店子村、宏模鎮山河村,鹽源縣黃草鎮大拉籮村、長柏鎮黑地村相繼發生森林火災,州縣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5起火災及時撲滅。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核實,其中4起系人為引發,1起為自然因素引發。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和《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制規定(試行)》,涼山州委責令冕寧、鹽源兩縣縣委、縣政府分別向州委、州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由州政府分別對冕寧縣縣長王瀟和鹽源縣縣長段勇綱進行約談。相關責任人受到問責處理:
免去大橋鎮縣級責任領導管軍冕寧縣政協黨組書記職務并提名免去其主席職務,免去大橋鎮縣級責任領導沙馬建波冕寧縣委常委、統戰部長職務;免去黃草鎮縣級責任領導伍華鹽源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職務并提名免去其副主任職務,免去長柏鎮縣級責任領導沈文清鹽源縣政府黨組成員職務并提名免去其副縣長職務;對宏模鎮縣級責任領導冕寧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羅曉英進行書面誡勉。
責成冕寧縣給予大橋鎮黨委書記陳映超,黨委副書記、鎮長肖鵬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宏模鎮黨委書記彭緒勇,黨委副書記、鎮長王劍黨內警告處分。責成鹽源縣給予黃草鎮黨委書記馬銀軍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黨委副書記、鎮長楊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鎮長職務;給予長柏鎮黨委書記張書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黨委書記職務,黨委副書記、鎮長楊仁勇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鎮長職務。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其他34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問責處理。
另悉,涼山公安機關對1名違法人員進行了行政拘留,對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據了解,進入防火期以來,面對嚴峻復雜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勢,涼山州先后出臺《進一步提高森林草原防滅火防范能力發現能力撲救能力的十五條措施》《進一步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十條措施》等系列指導性文件,高位推動國家和省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部署要求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以末端發力促進終端見效。針對近期幾起森林火災暴露出相關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涼山州深刻汲取教訓,鮮明問題導向,以案為戒、舉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風險隱患,進一步把“防”和“滅”兩手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堅決守住“兩個確保”安全底線,堅決打贏森林草原防滅火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