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3月31日上午舉行的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樹江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田冬梅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庭長職務;

  楊樺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職務;

  王用才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職務;

  向杜梅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舒勁松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職務;

  范玉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

  譚勇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庭副庭長職務;

  季書勤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庭副庭長職務;

  葛慶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職務;

  王玥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職務;

  張碧芳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職務;

  胡廷俐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職務;

  曹余曦、羅璇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程媛媛的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蹇啟剛的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徐光明的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綜合審判二庭庭長職務;

  唐大成的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徐家雄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庭長;

  王玥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庭長;

  楊杰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

  田冬梅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

  張楊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

  張碧芳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

  范玉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胡廷俐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

  舒勁松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庭副庭長;

  葛慶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庭副庭長;

  季書勤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

  譚勇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

  朱怡靜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