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葉海燕
3月中旬,樂山市水口鎮龍窩村的300畝黃花風鈴進入盛花期,吸引了不少游客前去游玩賞花。3月29日,樂山市民余豐(化名)通過封面新聞云投訴稱,近日,他前往龍窩村賞花時,將車停在公路邊,被工作人員攔住,收取了10元停車費。
對此,水口鎮政府回應稱,賞花期游客數量激增,因衛生保潔、秩序管理和疫情防控,向游客收取的是“衛生費”而不是停車費。龍窩村村委會表示,所收的4萬余元款項,全部進入了村集體經濟賬戶,賬目明細于3月30日進行公示。
公路邊停車須交10元“衛生費”
游客質疑“巧立名目”
3月26日,余豐開車來到龍窩村的黃花風鈴園賞花。“進入園區的路口,站著幾名手上戴著‘水口鎮’紅袖標的工作人員,把我的車攔住,說車停在公路邊上要收10元的停車費。”
余豐認為,公路是公共區域,收取停車費不合理。而且,現場沒有停車場的標志和車位線,也沒有看到收費公示,園區門口為在建的省道215線,游客們的車輛都靠著公路邊停放。余豐再三向工作人員索要發票或收據憑證后,工作人員遞給了他一張棕色的貼紙,上面印有“健康通行,人人有責”的字樣。
10元停車費用,引發了當地不少網友和游客質疑。“如果是衛生費,開車的人去收費,不開車的就不收,合理嗎?”“巧立名目收費,市民去看花是買了門票的,其中就包含衛生費,而且10元一輛有點貴。”“無論收取任何費用,村鎮兩級是沒有權利自行決定收費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待批復后完善手續、票據,才能收費,否則就是違規的。”
有網友表示,根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具有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機場、碼頭、車站、旅游景點等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具體定價形式,由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機動車保有量和停放服務供求關系確定,而且要實行明碼標價制度。
村上回應:
共收取4萬元“衛生費” 全部匯入村集體賬戶并將公示
龍窩村黃花風鈴園于3月19日開園營業。3月29日,園區大門已經關閉,門上放置的告示上寫著:“由于天氣原因,園內風鈴花全部凋謝,如要看請園外觀賞。”
當地村民介紹,園區票價為20元/人,營業10天后,已于3月28日閉園。
對于游客和網友關于收費的質疑,水口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收取的是衛生費,而不是停車費。“因為賞花期游人眾多,為了給游客帶來更好的游玩體驗,避免交通堵塞,村組干部人手不夠,村里臨時聘請了12位村民維持秩序,做好疫情防控,這些是有成本支出的,因此村里按照每輛車10元來收取。”對于為何只收開車游客的費用?該負責人表示:“因為車停在路邊占用了公共區域。”
龍窩村村委會負責人表示,2021年4月,龍窩村利用村集體經濟資金,成立了樂山龍窩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黃花風鈴園開園期間,按照每輛車10元收取衛生費的標準,經過了股東大會和村委會的一致同意。“收費是暫時的,并且是衛生費,因此沒有去物價部門報備。所有的錢都打到了公司賬戶。”
這名負責人介紹,開園10天,公司賬戶的收入為52526元,其中還包括了該村另一景點宋祠堂的講解費和茶水錢,“衛生費”占收入的80%,約4萬余元。“昨天才正式閉園,我們正在制作公示資料,3月30日下午會張貼在村委會、各小組的公示欄上,同時發在村里的微信群中,透明公開讓大家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