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5日,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子柒文化)起訴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微念),劉同明,并在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
今年1月27日、3月10日,杭州微念分別在綿陽市涪城區(qū)法院和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四川子柒文化。
對此,有網(wǎng)友認為這是杭州微念的“反訴”和“二次反訴”。
3月29日晚,李子柒的助理在微博上表示,杭州微念以股東知情權(quán)糾紛起訴子柒文化,兩個立案信息為同一案件,非四川子柒文化起訴杭州微念關(guān)于代運營李子柒品牌糾紛的“二次反訴”和“反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