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江蕓涵
四川在線記者4月1日獲悉,四川省教育廳近日印發《關于切實加強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省首次部署開展校外配餐專項治理。按照部署,各地各校要認真開展校外配餐管理工作自查自糾,壓緊壓實食品安全責任。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對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外配餐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摸排,摸清校外配餐學校及數量、供餐規模、供餐單位等情況,列出問題隱患清單,及時整改到位。
《通知》明確,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和幼兒園食堂自主經營、不得對外承包的相關規定。學校原則上都應修建食堂,堅持食堂供餐。確需采用校外配餐的,應當成立由學校、家長委員會或學生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經民主程序協商,并經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學校向供餐單位訂餐的,應通過招標選擇有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社會信譽良好的供餐單位,并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供餐標準、解除合同情形等內容,合同期限不超過1年。學校應優先選擇通過HACCP或ISO22000體系認證、采用“互聯網+明廚亮灶”手段開展食品安全監管的供餐單位。有學校采用校外配餐模式向學生供餐的,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應出臺校外配餐管理辦法,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通知》要求,學校向供餐單位訂餐的,應安排專人負責校外配餐管理工作,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進行查驗、留樣,做好各項記錄。學校配備食品分餐員的,應確保分餐員健康狀況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相關規定,嚴禁以任何形式擠占學生餐費。學校教職員工餐費實行獨立結算,不得在學生餐費中列支。學校不得參與配餐企業分紅、索取回扣、謀取私利等。學校應通過校內公示欄、校園網站、公眾號等媒介,向學生和家長公布供餐單位名稱、食譜、主副食餐量、收費標準、監督投訴電話等信息,接受師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監督。要組織師生及家長代表,對供餐單位進行現場考察和滿意度測評。
此外,校外配餐要建立退出機制。《通知》明確,供餐單位有違反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轉包分包配餐業務、滿意度低、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等情形的,取消其供餐資格,學校應適時解除供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