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法:非法“電魚”危害大

  該案是四川大熊貓國家公園生態法庭在管轄范圍長江水域禁捕以來第一起“電魚”案。

  “電魚時電到的不僅有魚,還有水里的眾多生物,同時強大的電流會損害魚的性腺,直接導致魚類不能產下魚卵,對漁業資源補充造成嚴重影響。”

  增殖放流 小小魚苗助力生態建設

  “這次教訓太深刻了,之前不曉得有規定,現在懂了,以后一定遵紀守法,不再做任何破壞生態環境的事情了。”在案發地青衣江河段上,被告人之一裴某這樣說道。

  3月18日,成鐵二院本著“誰損害,誰修復”的原則,聯合寶興縣人民法院、西昌鐵路運輸檢察院、寶興縣農業農村局開展這起非法捕撈案件的增殖放流生態修復活動。

  在各單位的見證下,被告人楊某等3人自愿購買經漁政部門許可的魚苗,現場放流價值10000余元的齊口裂腹魚魚苗共計5500尾,既懲治了被告人損害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也使受損害的漁業資源得到有效的修復。

  增殖放流活動結束后,各單位對非法捕撈案發地——青衣江流域進行巡護,實地查看了河道環境治理、河流斷面水質變化情況。巡護過程中,法院干警針對性向附近村民發放環保手冊,普及禁止非法捕撈相關政策法規,呼吁群眾共同保護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