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于婷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加速發展,各類居住出租房數量激增。為進一步加強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管理及出租住房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從4月1日起,由四川省宜賓市消防救援支隊編制起草的《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下簡稱《管理要求》)地方標準將正式實施。

  “出租住房由于人口密度大、易燃裝修材料多、私拉電線、濫用電器、管理薄弱等現象普遍,給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考驗。”四川宜賓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科長邱遠強介紹,標準的出臺,為地方出租住房提供了消防安全管理依據,厘清了出租方、承租方、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充分發揮各自在火災預防中的能動作用,有效提升了出租住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作為四川省首個《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地方標準,《管理要求》以宜賓市為試點,明確了出租住房的總體原則、基本要求、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消防工作檔案等方面要求。該標準對出租住房的平面布置、裝修隔斷、安全疏散、建筑構造、消防設施配置、日常管理及相關方職責、工作檔案保存等方面工作進行了規范和明確。

  《管理要求》對出租住房規范作出了要求,明確提出:經鑒定為危房,已不滿足居住安全條件的;與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與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的防火間距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值的;原設計為非住宅用途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木結構建筑3層或3層以上的等情況的,不能作為出租房。

  《管理要求》也從消防安全考量制定了具體要求,例如,出租住房密集的區域應設置消防水源;要按照每一承租戶不少于1具4kg以上的磷酸銨鹽(ABC)干粉滅火器或相應量的滅火器。此外,還明確了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監管職責。明確出租方、承租方和實際使用人同為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參加每年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該部標準的出臺填補了民用出租住房消防安全監管的標準空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