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調整一次?怎么調?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2015年,人社部印發通知,規定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比如,四川上一次調整是在2018年,距今3年多。而貴州、云南等地上一次調整還是在2019年、2018年,因此兩地今年可能也會進行相應調整。

  那么,最低工資標準是如何確定的呢?對此,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峰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各地會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我國的《最低工資規定》,以下幾項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此次四川還明確,用人單位有條件為勞動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安徽也提到,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伙食、交通、通訊、培訓、住房補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一次性獎勵,也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有啥用?對你的工資有影響嗎?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誰將受益?“低收入勞動者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尤其是將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勞動者。”沈建峰說。

  華南師范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孫中偉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可以直接帶來工資增長,這主要是通過提升一線勞動者的基本工資和加班費基數的方式,來促進勞動者的工資增長。“因為,在大量制造業、低端服務業企業,一線員工的工資構成,主要就是基本工資+加班費,其中基本工資也就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略高50-100塊錢,基本工資也是勞動者計算加班費的基數。”他說。

  那對于工資高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大多數人群,上調是不是就沒有意義了?

  事實上,試用期工資、失業保險金等,都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此外,最低工資標準還被當作一些待遇的計算基數和底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將直接影響這些待遇標準。

  比如,《勞動合同法》第20條提到,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失業保險條例》第18條也提到,失業保險金的標準,要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來定。

  此外,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工傷傷殘津貼、單位停工停產期間職工的基本生活費等,都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

  它還有產業調整功能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還被賦予了更多意義。

  孫中偉教授指出,最低工資是某一地區人工成本高低的主要指標,也是勞動者工資高低的標志,最低工資還有產業調整等方面的功能——在勞動力過剩的時代,最低工資越低,越有利于產業轉移和招商引資。比如安徽,曾經作為東部沿海產業轉移的主要承接地,利用人工成本較低和區位優勢,吸引了東部地區大量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但是,在勞動力短缺的時代,最低工資太低,就不利于留住本地打工者,導致勞動力流失。

  孫中偉表示,現在,各省都在吸引勞動力,最低工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薪酬信號。類似廣東、江蘇、浙江等發達地區保持薪酬優勢,這樣才能源源不斷地吸引勞動力。

  紅星新聞編輯 向財霞 綜合工人日報、中新經緯